雁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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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5-23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是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2栋7楼

    邮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222713

   

   领导简介

   贺利勇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  成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敏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换均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杨成奕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机关党总支书记

   何  颖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徐  英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蒋天红)。处理区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负责人:刘晓银)。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三)合法性审查股(负责人:王维)。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曹杰)。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一股(负责人:邱凤琳)。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办理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区司法局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二股。负责监督协调全区各部门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区政府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向区政府申请涉及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办理向区政府申请涉及各部门的行政赔偿案件。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杨峰)。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办理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区司法局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作为裁决机关的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李惠)。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钟红玲)。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鲁林)。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全区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律师工作股(行政审批和企业投诉股)(负责人:李娜莎)。监督管理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开展区法律顾问团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

    (二)议事协调机构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负责人:张瀚月)。接受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三)单设机构

    政治处(负责人:付玉琴)。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教育培训、表扬奖励、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机关党组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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