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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已经研究形成,现予公开发布。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已公开动态信息及政策文件210条,完成政务信息公开采用分122分,完成目标任务的223.33%。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6年,根据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组织,纪检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硬任务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来抓,充分发挥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扩大司法行政宣传、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建立了《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并全部上网公开。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新《保密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安全。
  (三)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考核。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建立了《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奖惩,同时注重薄弱环节的整改提高,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10条。
  2.其他途径。通过报纸、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主动公布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相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单位对提供政府信息复印、邮寄等服务均未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员60余人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完全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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