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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20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于 20221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法律援助法》,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惠及民生事业,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会前学法和组织业务培训方式让区、镇、村三级法律援助人员明确立法背景、意义、作用和具体规定,共同促进法律规范实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法》普法讲座、送法进机关等形式,让相关部门熟悉援助事项范围,共同推进免费法律咨询全覆盖,协同做好援助事项范围内案件引导与受理、援助事项范围外工作导引与分流。通过送法进社区、进村入户等线下宣传途径与新媒体普法等线上方式有机结合,促进《法律援助法》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首选率,确保应援尽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援助案件回访和“法援惠民生”品牌创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12月至20223月,为期4个月。

三、活动内容

(一)纳入会前学法内容。及时将《法律援助法》纳入会前学法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使领导层对法律援助有了深入了解。

(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完成时限:20221月)

(二)组织一次学习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法律援助法》实施重点内容加强学习培训,专题解读《法律援助法》,全面介绍《法律援助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研讨交流,分层次分类型分主题,对《法律援助法》核心制度、重点政策进行深度研讨分析。(责任部门:政治处、公服股;完成时限:20221月底)

(三)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组织全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学《法律援助法》 做援助志愿者”座谈会,通过学《法律援助法》、积极践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精神,让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这支法律专业力量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中有更大、更主动作为。(责任部门:公服股、律师股、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2120日前完成)

(四)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民事、行政代理及刑事辩护是援助的基础服务形式,同时也是真正的兜底服务形式,伴随诉讼程序的启动,律师、仲裁、公检法等多重主体资源运行,因此应积极送《法律援助法》进机关,与信访、政法、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习研讨,让相关部门对援助范围、条件、申请材料等有基础认识,以便于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能够引导群众充分运用法律咨询等援助服务、正确引导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不同事项归口引流,形成司法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高效协作。(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服股、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21月底前完成)

(五)深入开展主题宣讲进基层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工作室要以三级援助力量联动形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惠民生主题活动,以集中宣传、送法入户、现场答疑、有奖问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制作一批《法律援助法》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品,分发到村(社区);要利用村(居)法治宣传栏、多媒体广告屏、微信群等平台宣传《法律援助法》,确保宣传进村入户。(责任部门:各司法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服股、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22月底前完成)

(六)扎实开展法律援助知识普及活动开展网络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室)深入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在服务场所明显位置摆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的具体规定、制度创新和主要亮点。编发(印)手机宣传短信,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力量对《法律援助法》新规、12348电话平台和法网网上平台是什么、怎么用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品牌知晓度和首选率。(责任部门:各司法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服股、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22月底前完成)

(七)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活动。通过实地深了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面对面与受援群众交谈,了解受援群众需求,征求工作意见,找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公服股、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21月底前完成)

(八)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创建行动。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品牌创建行动,积极开展针对特殊人群的专项行动,为军人军属、农民工、妇女、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要把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与根治欠薪冬季行动一体推进。(责任部门:公服股、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2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突出宣传主题。法律援助股、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法律援助工作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做好统筹谋划、细化活动措施、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务求与群众所思、所求紧密结合,在做好《法律援助法》宣传的同时,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二)加强领导,形成宣传合力。各司法所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各项活动内容要制定具体时间计划,要充分发挥各村法律援助工作室熟悉本地群众法律需求基础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宣传、答疑等服务工作。

(三)丰富形式,营造宣传氛围。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新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法律援助法》宣传专栏专题,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结合实际,确保宣传实效。要注重把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使《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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