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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区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为更好地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

顾问工作的通知

  党的十九大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措施,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作用的重要保障。聘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将有效增强其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进村(社区),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基层实际,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认识,有利于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全区自2017年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了大量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提升我区基层法治化水平,有效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对行政区划变更后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调整。鼓励各镇(街道)、村(社区)按照自身情况自行聘请法律顾问,对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村(社区),由区司法局进行安排。区司法局结合各镇(街道)、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情况对全区一村一顾问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法律顾问名单见附件。请各镇(街道)务必将本文件、名单告知辖区村(社区)知晓,如自行聘请的法律顾问与附件名单不一致的,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与区司法局律师工作股修改并备案。联系电话:028-26590356,联系邮箱:499986858@qq.com。

  (二)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信息。在村(社区)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对外公布本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职责、执业机构、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信息,同时公示法律服务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三)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及时解答村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每年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开展一次以上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以群众身边事释法答疑”等方式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3.协助、参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

  4.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社区)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

  5.为村(社区)培养3 一5 名“法律明白人”,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1.区司法局要强化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调度,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业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2.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领导。

  3.各基层司法所要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和协调,协助法律顾问加入(社区)居民微信群,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法律顾问服务事前备案登记,指导法律顾问工作网上网下同步开展。

  4.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对接,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提供便利,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5.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强化内部管理,督促本单位执业人员切实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

                                                                                      2020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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