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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资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目录清单》的规定,现将《资阳市雁江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目录清单》(简称《指导目录清单》)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编制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明确要求,请各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参考《指导目录清单》并结合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按照执法类别予以编制。

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经编制了本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级部门的清单并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以外且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法制审核非重大执法决定,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机构应当按照“严格合法关口、合理简化流程”的要求进行法制审核,以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水平。

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2021510日前完成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工作,通过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jiang.gov.cn)开设的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清单正式文本通过电子邮箱送区司法局备案。(联系人:杨峰,联系电话:26223446,电子邮箱:345967868@qq.com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目录清

  单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目录清单.doc

  

资阳市雁江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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