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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17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各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资阳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是指“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区级行政执法部门都要编制和实施“三张清单”。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要严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依据。

2.合理性原则。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况的确定,要做到合理、恰当和适度。

3.公开透明原则。编制完成的“三张清单”,应当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编制要求

1.“三张清单”应当严格按照本意见所附“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的清单格式进行编制。                                                                                                                              

2.违法行为的名称,应当与本部门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事项名称相对应。

3.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进行认真梳理,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划分出明确具体的等级。

(四)编制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编制、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三张清单”的编制单位就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依法编制,确保清单合法有效。

(五)进度安排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于2021720日前完成“三张清单”的编制工作,以本部门正式文件予以印发、实施,并于725日前将“三张清单”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在730日前,将编制好的“三张清单”以及电子文档通过邮箱送区司法局备案。

二、推广涉企包容审慎监管

(一)适用范围

要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二)推广方式

1.设置合理“观察期”。采取包容态度,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要给予一定合理“观察期”,进行适度、有效监管。

2.设置必要“过渡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要给予必要“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

3.采取预警提示。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响,确保企业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4.实施容缺执法。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在违法情形轻微的情形下,可以依法不罚款、不扣证、只纠正。

5.实行守信激励。推行信用监管,对诚信守法的经营者,在政府采购、财政补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激励,让诚信守法者处处受益、一路畅通。

(三)进度安排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于2021720日前以本部门正式文件予以印发、实施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意见,并于730日前将该意见正式文件通过邮箱送区司法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三张清单”制度和 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衔接。要把落实全面推进“三张清单”制度和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错时延时执法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三)严格考核考评。全面推进“三张清单”制度和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纳入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核。

 

联系人:杨峰;联系电话:26223446;邮箱:345967868@qq.com

 

                 资阳市雁江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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