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为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增强公民法治意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市民对普法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现就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结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安排部署“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牢固的法治基础和完善的法治保障。

三、主要任务

1.各镇(街道)、村(社区)、包联单位要充分调动党政干部、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等力量,加强自身法治学习的同时,在小区、广场、公园、学校、主次干道等地通过宣讲会、院坝会、问卷调查、以案释法、巡回法庭、点对点咨询等方式,全覆盖开展主题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配合文明城市问卷调查,加强入户问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区信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要加强有关信访、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城市建设、医疗卫生、劳动合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提高市民对创文工作的参与率和支持率。

3、法律七进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区教体局牵头指导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学校公众号、校讯通等向学生、家长做文明城市创建普法宣传、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宣传,带动家长知晓并支持普法工作开展;区民政局要牵头指导各村(社区),依托民政网络平台,加大民政法治文化宣传力度,组织普法宣传队伍,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指导各村(社区)普法工作,以广大农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加强农村群体的法律服务供给;区司法局牵头指导各单位法治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以发布普法小视频、赠送普法读本、打造法治阵地等方式,扩大普法受众面。区经信局要牵头指导全区各行业、企业的法治宣传,通过邀请律师、法律顾问、普法宣讲团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加强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4.区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责任,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充分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社会普法,注重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结合,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作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创建责任感。文明城市创建是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也必将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个市民受益。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宣传活动结合 开展,认真研究,集思广益,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着力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精心组织提高宣传实效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按照市区推进会要求,对标对表,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力求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确保法治宣传活动不留死角。

(三)及时总结,确保创建落地落实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注意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对各部门宣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宣传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留存,对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将相关图文资料报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26590350   邮箱:983462922@qq.com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

                                                                       2022427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