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各股(室)、所: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753号)、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进一步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方案》(资雁财发〔201711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厉行勤俭节约”专题工作方案。现将《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

                                          2017419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

进一步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我区各项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委办发〔201713号)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753号)、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进一步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方案》(资雁财发〔2017116号)文件要求,在全局开展“厉行勤俭节约”专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通过创新管理方法、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执行漏洞、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强化源头和过程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着力改进干部队伍作风,提升“廉洁度”,为形成“厉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作出表率,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中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所担负的责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基础工作,切实推动我区社会评价综合指数稳步提升,努力为实现我区2017年社会评价排名迈入全省前150位的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要认真按照《关于编制2017 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资雁财发〔20166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资雁财发〔2016182号)和《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用款计划编报和支付相关问题的通知》(资雁财发〔2016183号)文件规定,以“收支平衡、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信息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规范编制部门预算草案;要负责规范管理、使用本单位财政资金,编制用款计划,办理资金支付和开展会计核算等工作,保证资金支付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要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合理编制、强化审核用款计划;规范资金支付行为,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落实专人实时跟踪资金支付操作流程,强化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

(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雁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雁江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一要继续推进公车治理工作。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公共交通经费、利用公共交通经费为领导干部变相配车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定人驾驶、定点停放等有关要求。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雁江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做到制度健全、审批严格、执行规范。要组织开展公务接待的自查、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有否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有否按规定程序审批,有否在饮服企业挂帐或沉淀资金等不合规行为发生。三要继续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行为。要严格执行“出访任务为要”的原则,严禁一般的公务考察。

(三)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要认真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资雁府办发〔201235号)要求,做好部署安排,建立内部财务管理操作流程,严格限定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切实解决“睡眠卡”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公务卡改革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的通知》(资雁财发〔2012507号)文件要求,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应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经审批确需使用现金结算的特殊事项除外)。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要按照“无预算不采购”原则,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5196号)文件规定,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杜绝资产配置的随意性。要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采购合同和采购需求,对采购的每一项产品、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五)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要坚持以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依照批准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预算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编制预算,不高估、冒算、重算等,对材料的要求应选择经济适用原则,不追求豪华,高档次;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建设项目实施中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先审批、后变更”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在推行限额设计的前提下,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的特点提出更加细化的标准和档次要求,作为设计单位设计依据。施工图设计应明确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主要材料、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全程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局“厉行勤俭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问题,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动真格、抓整改、有突破、见实效,及时组织本单位根据本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认真研究,细化制定“厉行勤俭节约”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建立“督查-整改-反馈”机制,坚持边整边改,即知即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由局“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组组成“厉行勤俭节约”工作督查组,每月对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督查情况作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落实、效果上不明显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局“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宣传媒介作用,及时宣传报道 “厉行勤俭节约”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成效,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努力在全局营造处处讲节俭、人人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魏顺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换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声明  党组成员、政办室主任

张万良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员:王露平  办公室主任

   法律援助股长

               吴晓军  基层股股长

                   政办室副主任

                   社区矫正股股长

         宣教股股长

     李娜莎  公律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敏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