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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录入:雁江区司法局

各镇(街道)党(工)委,城东新区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织,区委各部委,各协调小组:

经区委领导同意,现将《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186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以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为主线,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共同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雁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着力把法治雁江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雁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鲜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引领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制定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分工方案,推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区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法治督察,加大通报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工作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委依法治办。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二)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推动全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推动全区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牵头单位:委依法治办、委组织部、委党校(行政学院)。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三)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通过座谈会、研讨会、主题征文、开设专栏、专家学者解读等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牵头单位:委依法治办、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二、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

)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法治雁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资阳市雁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资阳市雁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健全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加大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优化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牵头单位: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委依法治办、司法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区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法治督察。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创新探索督察督办机制,提升督察效能。完善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做好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健全行政复议与应诉、执法检查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聚焦解决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系统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工作。根据市级要求,协助配合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调研论证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委组织部、委依法治办、司法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力争形成雁江特色经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便利化创建活动。把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差评”申诉机制和规范申诉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集中启动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委编办。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参与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平台建设。(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12月)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劳动保障、交通安全、教育考试、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探索推进“一目录四清单”包容审慎精准执法,依法落实“初违不罚”。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联席沟通,强化协作配合。(牵头单位:委编办、司法局。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雁江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级相关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12月)

)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机关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四、扎实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法官、检察官动态调整、常态化遴选、退出机制。推进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职级序列改革。健全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司法绩效考核机制。推进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体系,落实违反审判检察职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完成时限:202112月)

(十一)健全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研究制定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案件纠错机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健全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和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体系,建立错案通报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探索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探索律师参与涉法诉讼信访案件化解。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牵头单位: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12月)

(十二)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工作,完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和案件取证指引,建立与起诉、审判统一的证据标准,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质效。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信息联查、失信联惩力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牵头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12月)

五、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十三)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制定并启动实施《资阳市雁江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法律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及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持续开展“全民普法·一月一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一体贯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报道,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坚持“传统+新兴”的普法模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深入运行。多领域、全覆盖打造行业部门、镇(街道)、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牵头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十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的社会治理的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示范建设。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扎实推进防艾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网络空间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依法查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委组织部、委依法治办、委政法委、公安局。责任单位: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12月)

(十五)扎实开展法治示范和试点创建。推进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出成绩、三年达目标”的要求,加强重大改革创新经验的系统集成和示范推广,加大对外开放的司法保障力度,健全多元的对外开放法治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的引领、推动和辐射效应,以点带面全方位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和市场化,加快建成投资政策透明、贸易环境公平、监管能力高效、法治保障完善的“资阳市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继续推进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健全法治建设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十六)加大社会安全体系建设力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斗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依法预防、坚决打击遗弃、虐待、性侵、霸凌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牵头单位: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十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探索衍生案件治理。(牵头单位:委政法委、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十八)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编制《资阳市雁江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规划》,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效能。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乡镇(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持续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六、强化依法治区工作保障

(十九)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快拟制法治人才建设规划,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干部法治档案制度。推动配齐配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力量,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有法学专业背景、法治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人才交流使用力度。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惩戒工作,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委组织部、委依法治办。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二十)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宣传和理论研究。建立全面依法治区课题研究制度,紧扣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手段方式,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宣传效果。完善“理论+实践”法治课题研究机制,组织实务部门、法治智库、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等开展理论研究,建立全面依法治区分类研究团队,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智力支持。

(牵头单位:委依法治办。责任单位: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12月)

(二十一)推进智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建设,完善跨部门的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深化综治中心、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建设应用。优化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及类案检索比对系统。(牵头单位:委政法委。责任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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