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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4   录入:雁江区统计局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区政府成立了资阳市雁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区级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统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口普查相关工作,负责协调需提请区领导审批的有关普查事项,负责协调解决全区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督查各镇、街道办事处人口普查工作落实情况。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指导各级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入户阶段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城管、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负责组织协调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区委统战部负责普查中涉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涉台人口数据发布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记录。

区司法局负责协调戒毒所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及监督普查经费使用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本系统人口普查宣传等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对区内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部队人员,以及下属消防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国家统计局资阳调查队雁江办事处负责做好本系统人口普查宣传等相关工作。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提供全区房屋产权等相关信息。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做好在区政府办公区常驻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全区网格队伍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优势,全力支持网格员积极加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队伍,参与普查工作。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市雁江供电分公司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居民用电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负责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量等相关记录。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区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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