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拓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应用范围,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确保名录库单位真实、指标完整、数据准确,按照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存量单位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资统计〔202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存量单位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除一套表调查单位和各专业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样本单位外的全部存量企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下发名单为准,各镇(街道)基础数据任务量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一)单位真实性。所有正常运营的单位必须真实存在,并满足“单位在地、实际存在、有业务活动”的原则(建筑业按注册地统计),且单位类型划分准确。
(二)运营状态。核查运营状态为营业、停业(歇业)、筹建、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当年注销、当年撤(吊)销和其他类型的单位。
(三)行业类别。按照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核实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准确描述主要业务活动,精准编制行业代码。
(四)其他指标。除运营状态、行业类别外,名录库涉及的所有指标均需全面核实,确保每户单位指标完整且准确。一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和注册地区划及详细地址等标识指标;三是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隶属关系、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机构类型等关联指标;四是产业活动单位数、从业人员期末数、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资产总计;五是企业集团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零售业态、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等辅助指标。
三、核查时间
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
四、结果应用
(一)做好核查记录。各镇(街道)要做好本次核查记录,做到有迹可寻,要利用国家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10.51.9.141)中勾选附加选项6,并在附加标记6添加本次核查信息,核查信息格式:×××(核查人)于×××(核查时间)通过×××(核查方式)核查,信息无误。
(二)及时更新维护名录库。各镇(街道)要在4月 23 日前依据核查结果完成名录库更新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坚决剔除出库,对缺项、错项指标及时修正完善,对变更指标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和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库,为各项抽样调查和一套表单位调查建立蓄水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核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把名录库规范化建设纳入深化统计改革、夯实统计基础的重要内容。
(二)制定方案,科学实施。各镇(街道)要根据工作安排,统筹工作安排和细化项目完成进度时间,科学制定本镇(街道)名录库存量单位核查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对属地范围内的单位原则上采取实地核实,实施“地毯式”统计调查。并拍照记录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鼓励创造性地开展名录库管理工作。
(三)严守规定,确保质量。各镇(街道)在核查和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等要求,做好单位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同时,省局、市局、区局将按照一定比例分层分级对各镇(街道)核查和维护情况开展抽查工作,对核查工作流于形式、不到位、走过场、成效差的将在全省、全市、全区范围内通报并限期整改,工作成效纳入年终考核。核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核查资料整理归档备查,认真总结,并将《四川省统计调查单位核实表》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统计局808室,联系人:周杨帆(电话18081676626,QQ:732224118)。
(四)做好防控,确保安全。单位核查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地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确保疫情防控和单位核查工作“双胜利”。
附件:1.各镇(街道)基础数据任务量统计表
2.四川省统计调查单位核实表
资阳市雁江区统计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