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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202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30   录入: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为确保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有序开展,增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降低“两癌”死亡率,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为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完善“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探索适宜服务模式,增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和防治水平。

(二)具体目标

1.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同比高于上一年度。

2.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3.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35-64岁农村妇女。

(二)服务时间

2020年5-7月完成两癌筛查宣传及摸底工作,2020年10月底完成初筛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阳性复查工作和项目所有工作。

(三)工作任务

全区完成宫颈癌筛查任务12000人,乳腺癌筛查1000人。各单位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1。

(四)服务地点

1.宫颈癌初筛地点:(1)雁江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楼(大东街114号);(2)各镇(中心)卫生院集中筛查点。

2.宫颈癌复查地点:雁江区妇幼保健院(东区)。

3.乳腺癌检查地点:雁江区妇幼保健院(东区),咨询电话:028-27199903。

(五)项目内容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涂片显微镜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TBS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乳腺癌组织病理活检不在免费检查项目范围内,需自费。

(4)对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六)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

(1)区卫健系统要积极主动协调妇联等部门,深入村社、家庭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动员农村妇女主动接受“两癌”筛查。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2.检查登记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受检对象填写“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及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问卷(见附件2、3)后,安排受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并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登记(见附件4、5)。

3.开展检查

(1)对受检妇女进行病史询问、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个案登记表(见附件6、7),标本和个案登记表送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

(2)为确保标本的质量,各单位要根据送片时间安排开展集中筛查。集中筛查送片时间安排:南津镇中心卫生院、小院镇中心卫生院、伍隍镇中心卫生院、东峰镇卫生院、石岭镇卫生院、堪嘉镇卫生院、清水乡卫生院集中筛查送片时间定于8月3日-8月13日,迎接镇卫生院、丰裕镇中心卫生院、祥符镇中心卫生院、忠义镇卫生院、碑记镇卫生院、临江镇卫生院、松涛镇卫生院集中筛查送片时间定于8月14日-8月24日,丹山镇中心卫生院、中和镇中心卫生院、保和镇中心卫生院、宝台镇卫生院、老君镇卫生院、回龙乡卫生院集中筛查送片时间定于8月25日-9月5日,集中筛查送片期间每周送片2次,其余时间段的筛查标本每周送片一次。

(3)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涂片及报告,对检查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并将信息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活检,并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乳腺触诊、乳腺彩超检查,对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乳腺钼靶X线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活检,并负责将检测结果反馈给辖区的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乡镇(中心)卫生院在收到信息后1周内对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追访,并填写宫颈癌筛查结果告知单、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附件8、9、10)。

4.资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初筛单位要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将检查数据于12月10日前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包括“两癌”检查月报表、季报表和个案登记表。

5.经费标准及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标准为:宫颈癌检查49元/人,其中宫颈癌筛查摸底、宣传、取材、随访15元/人;乳腺癌检查79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卫健委直接下拨到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根据各项目执行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拨付相应工作经费。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

6.物资管理。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物资采购,按分配名额配备物资,发放到各项目执行单位。

7.质量控制

(1)两癌检查技术专家组将在集中筛查时间段到现场开展两癌检查质控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

(2)宫颈癌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阳性符合率>85%;阴性涂片按5%抽查,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98%;妇科检查诊断符合率>80%。

(3)乳腺彩超质控:观察超声医生的操作,抽查已检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80%。

(4)数据质控:随机抽取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率小于5%,完整率达到95%以上。

(5)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质量控制成绩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年度绩效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有序开展,成立雁江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1)及技术专家组(附件12),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协调“两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督促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技术专家组负责“两癌”项目工作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初筛机构要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个案登记制度,根据实际做好检查计划。负责采集初筛对象的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疾病或可疑者,应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下一步治疗建议。若需转诊,应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并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上级医疗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

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项目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筛查对象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病史资料及筛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各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筛查对象的隐私,因检查人员或随访人员的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信息泄露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1.雁江区2020年两癌检查任务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3.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问卷

      4.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登记册

5.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登记册

6.雁江区2020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7.雁江区2020年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8.雁江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结果告知书

9.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

10.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

11.雁江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12.雁江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组

13.雁江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流程图

14.雁江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流程图

附件:《雁江区202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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