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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录入: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雁江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由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将《资阳市雁江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日

 

 

资阳市雁江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对象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有医疗机构。

二、校验流程

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和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每年同时校验。

(一)准备校验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度校验: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4.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5.本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说明

6.本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单位从业人员汇总表》和专业技术人员材料(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诊疗用房建筑平面图、仪器设备清单、管理制度目录消毒供应材料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1.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说明

2.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说明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已合证的提交)

4.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说明

5.校验期内放射诊疗场所防护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注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度校验第2项和第5项,参照附件《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和《本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说明(范本)》进行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材料均由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后,统一装档案袋。

(二)初审纸质资料提交并提交线上校验申请

门诊部以下的医疗机构各辖区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附件时间收集辖区的医疗机构的初审纸质校验资料,并在《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由该辖区主要负责人在《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中“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中”签署“该医疗机构正在执业,同意校验”并加盖单位公章。辖区的电子注册专员登录“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按照附表时间提交线上校验申请(2022年度1-4月的辖区需要在4月完成线上提交校验申请)。所有纸质资料由辖区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存放,行政审批股不收取纸质资料。

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在校验期满前3个月自行准备相关纸质资料上传至“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申请线上审查。纸质资料由各医疗机构保存,行政审批股不收取纸质资料。

注意:除电话号码和邮编更正可以在提交校验时进行修改,其余事项不得修改,如经发现撤销行政许可。

(三)线上校验和现场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分为线上校验和现场校验。每家医疗机构每年必须提交线上校验一次。行政审批股组织校验专家组每两年进行现场校验一次。

1.线上校验1次/年

行政审批股登录“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后台,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线上校验相关资料结合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不良行为记分情况进行线上校验。免收线上校验的纸质资料,所有资料以电子档案方式进入该医疗机构端保存。

2.现场校验1次/2年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进行现场审查:2个校验期内未曾进行现场审查的;医疗机构在执业登记后首次校验的;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的。

行政审批股审核线上校验申请后,组织校验专家组对该年度需现场审查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校验,并根据现场校验审查结果,通过“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在线上最终做出校验结论。

2022年度1—4月的辖区全部进行线上校验,从5月开始,附件中《时间安排表》进行每月两个辖区进行同时校验。第一年在《时间安排表》中辖区标注为1做线上校验,标注为2进行线上校验和现场校验;第二年辖区标注为2进行线上校验,标注为1进行线上校验和现场校验,以此类推。

(四)校验结论

医疗机构校验结论包括“校验合格”和“暂缓校验”。

校验合格: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显示校验通过。校验通过的医疗机构及时到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局窗口加盖“校验合格”章。

暂缓校验: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科目。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二)准时校验。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逾期凡不进行校验的医疗机构,将依据相关法规条例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收回相关证件,如违规继续从事诊疗活动,将依法追究责任。医疗机构需准时向辖区所在地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校验资料,辖区审核医疗机构的纸质资料并按照附件《时间安排表》安排按时提交线上校验申请。

(三)严格标准。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负责对待校验资料,所有资料最终将全部进入医疗机构的电子档案,凡是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卫的必然要求,是管理医疗机构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这次校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全面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

 

附件:1.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范本)

2.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

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

情况说明

3.时间安排表

 

 

 

 

 

 

 

 

 

 

 

 

附件1

 

______年度特别医疗技术项目开展状况

 

医疗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能否展开以下特别医疗技术项目:

所有未开展(   )   部分开展(   )  (选项内打√,如所有未展开,以下内容不需填写)

展开以下特别医疗技术项目的医疗机构在相应栏目内打√

特别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项目名称

能否展开

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技术

 

2.脑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技术

 

3.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

 

4.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技术

 

5.心室辅助装置植入技术

 

6.扩大全胰腺切除术

 

7.髋、膝关节置换技术

 

8.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

 

9.输尿管镜技术

 

10.角膜移植技术

 

11.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

 

12.口腔种植诊疗技术

 

13.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技术

 

14.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包含微波、射频、冷冻、聚焦超声等)

 

15.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

 

16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17.鞍区肿瘤切除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18.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19.玻璃体切除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0.大面积吸脂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1.儿童白血病大剂量化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2.发音钮发音重修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3.妇科恶性肿瘤腹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4.复杂先心病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5.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6.经皮肾动脉射频消融去交感神经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7.经皮肾镜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8.颅底及脑干肿瘤切除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29.内镜下粘膜剥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30.人工耳蜗植入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31.人工肝支持系统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32.人工椎间盘置换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33.乳房重建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34.乳腺癌前哨淋巴结活检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35.新生儿换血疗法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36.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特别医疗技术项目展开详尽状况请附页说明(包含项目名称、年度内展开例数,已展开的总例数、出现并发症的比率、死亡比率、展开技术项目的医师的职称及其展开该项目的资质等状况)。

 

 

 

 

 

附件2

 

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

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登记表

 

医疗机构名称:

校验年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

序号

时间

简要情况

赔偿(补偿)情况

 

 

 

 

 

 

 

 

 

 

 

 

 

 

 

 

 

 

 

 

 

 

 

 

 

卫生技术人员违法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序号

时间

简要违规事实

处理情况

 

 

 

 

 

 

 

 

 

 

 

 

 

 

 

 

 

 

 

 

 

 

 

 

 

附件3

 

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辖区

时间安排

辖区

1月

堪嘉1

8月

迎接1

3月

伍隍1

8月

丰裕2

3月

石岭2

9月

中和1

4月

东峰1

9月

老君2

4月

三贤2

10月

临江1

5月

祥符1

10月

保和2

5月

资溪2

11月

松涛1

6月

南津1

11月

宝莲2

6月

丹山2

12月

宝台1

7月

狮子山1

12月

小院2

7月

莲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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