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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2021-2025年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1-07-09   录入: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为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落实,2021年起在全区实施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项目,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为工作目标,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医疗技术和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为重点,集中力量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中心镇卫生院培育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带动作用强、受群众认可的临床特色科室,辐射带动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水平和服务环境的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重点,辐射带动。按照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中心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顺序,布局和建设基层临床特色科室,进一步辐射带动本机构其他科室和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二)突出内涵,服务群众。临床特色科室建设重在人才、技术、医疗服务规范等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当地群众就近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

(三)严格标准,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评估标准,严进严出,数量服从于质量,成熟一个建设一个。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退,不搞“终身制”,确保建出质量、建出特色。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活用好省、市、区有关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行政策,加强人才招聘引进,科室医护人员配置数量和结构满足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人才结构合理并形成梯队。建立并落实较为完善的人员学习、进修和培训制度,持续提升科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与上级医院建立通畅的医疗业务上下协同机制,双向转诊通畅规范,上级医师指导到位。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内生动力。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临床特色科室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参照二级综合医院管理要求,建立医疗质量责任制管理体系,各种内部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完整有效,严禁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严格落实首诊负责、病历书写等各项核心制度,分解、压实医疗安全责任,建立医疗事件预防、报告、处置制度,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强化医护人员“三基三严”训练。

(三)完善科室硬件设施。体现患者为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就近诊治需求。合理布局科室设施,优化就医流程环节,改善就医环境,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远程医疗建设,及时解决临床技术难题。

(四)夯实发展支撑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临床特色科室应至少与一家二甲及以上医院建立对口帮扶或技术协作关系,双方在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紧密合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入城市三级医院专科联盟,三级医院定期下派专家技术团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会诊和带教,整体提升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四、分步实施

(一)具体规划。雁江区2021年-2025年期间,拟定2021年丹山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呼吸内科为特色科室,建设周期2年;2023年伍隍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康复针灸科为特色科室,建设周期2年,请丹山、伍隍镇中心卫生院于7月15日前将医院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卫健局备案。其他中心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步建设,也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开展建设。经备案的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对照《四川省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评估标准细则(2021年版)》,开展软硬件建设。

(三)评价验收。

1.提出申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四川省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评估标准细则(2021版)》,开展自查,进行自查评分。自查评分达到合格标准的,每年9月30日前将验收申请材料报区卫健局医政中医股,并做好接受验收准备。

2.省级验收。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请的基层临床特色科室进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命名授牌。省卫生健康委对验收合格的临床特色科室及其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相关会议审定通过后公布。通过审定的基层临床特色科室统一命名为“四川省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加挂统一版式牌子。

4.以奖代补。省卫生健康委对验收合格的临床特色科室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适当资金支持,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强化医疗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动态管理。建立基层临床特色科室退出机制,不搞“终身制”,每3年对已授牌的临床特色科室开展复评,复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复评合格的继续认定为四川省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复评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工作要求,推进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各基层医疗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小组,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区级各相关行政部门共同推进并支持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积极协调人社、财政、医保等相关部门,给与相应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开展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建设评价体系,区卫健局指导督促并统筹推进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进行效果评价及时汇总分析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运行情况,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联系人:魏希霖,联系电话:25018019,邮箱:yjyz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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