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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录入: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雁江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目标要求,以求真务实为准则、以解决问题为推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布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实行在线办理,对各项办事事项需要的材料、审批机构、审批时间等对外公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同时,结合2022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向广大群众公布确诊信息、核酸检测信息、防疫知识等,提高公众对信息知晓率,为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重点工作、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等信息49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对凡是能公开的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公开,确保我局工作公开、透明。目前,我局已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对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对动态性的工作及时更新。2022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解读文件7条,其他文件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增设医疗卫生专栏,向社会发布医疗卫生相关信息298条,有效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拓宽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借助“健康资阳”“资阳日报”“雁江之声”“长寿雁江”等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宣传报道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2022年我局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稿件327篇次、短视频41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管理。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科室的职责分工,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科室协作、办公室统筹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信息监督管理。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贯彻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2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但仍存在进步空间,如局机关各职能股室信息反馈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处理效率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及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二是丰富解读内容,利用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聚焦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实质性解读,避免出现政策解读“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问题,让群众“看得懂”“用得到”;三是利用各医疗卫生单位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卫健信息,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和公民获取途径,增加群众反馈意见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为整体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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