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根据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隐患整改落实,确保全区食品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二)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1. 突出重点业态。全面摸清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底数,对其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开展全覆盖排查,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压紧压实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主体责任;强化网上生鲜配送监管,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 突出重点品种。突出“菜篮子”、“米袋子”、散装白酒、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抽检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确保监管闭环。
3. 突出重点区域。深入排查农村及城乡结合地区食品销售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1. 突出重点群体。一是扎实深入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国、省、市三级关于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对全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完成全覆盖普查、双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工作。二是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布局、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及储存、清洗消毒及留样等情况,及时反馈属地民政等部门,督促隐患问题整改。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现场监督指导。要加强培训和指导,督促其严格履行报告管理制度,落实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求;要以野生菌、散装白酒、泡酒、亚硝酸盐等为重点,减少因误饮误食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 突出重点业态。一是聚焦连锁餐饮企业风险隐患。严查原材料采购、操作流程、物流配送、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食品安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落实情况;同步排查总店总部对经营门店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定期检查各经营门店、配送中心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聚焦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查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登记和抽查监测、证照和风险等级信息公开公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管理、政企合作项目等责任落实情况;要加强区域协作、政企合作、推进信用管理,全覆盖排查网络订餐线上入网餐饮单服务位、线下餐饮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查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聚焦中央厨房等集中配送企业风险隐患。建立企业信息台账,严查大宗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贮存管理、加工过程关键点控制、配送食品温度和时间,与加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能力等。四是聚焦农家乐以及具备承接能力的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重点检查经营资质、硬件设施、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情况,是否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野菜、野果等情况,是否落实《成德眉资地区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超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的情况。
(四)抓好特殊食品领域监管
(五)持续冷链食品领域监管。严格落实“集中仓+冷库库长”监管,严格落实“三级库长”责任制,重点查处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无“三证明一报告(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而进入冷库或上市销售,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
(六)落实粮食生产经营监管。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关口,是否严格生产经营风险控制措施,是否使用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掺杂掺假的、超标食品原料来生产加工,是否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台账,是否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置。督促粮食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生产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过程规范运行。持续深化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粮食后端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合法来源、超标不合格大米、“白袋大米”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全面排查(2022年2月至3月)。各股室队所全面排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
(二)集中整治(2022年4月至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各股室队所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5月底前,全面做好迎接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实地督导准备工作,相关情况和结果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三)总结评估(2022年6月)。各股室队所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及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和原因,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6月1日前报食品抽检股。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