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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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2   录入: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区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执法工作。指导全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上级组织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推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区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十八)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环节、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依职责查处和指导查处其他违法行为。参与省市组织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依职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核查。制定稽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二十二)依职责推进医药产业、“中国牙谷”产业发展,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二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国家要求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依授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7.推进医药产业、“中国牙谷”产业发展。按照成资同城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推动促进医药产业、“中国牙谷”产业健康发展,为“中国牙谷”发展营造更好环境,鼓励医药产业、“中国牙谷”产业做大做强。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全区医药、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在职责内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和监督执法,负责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
      2.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拟订区级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城南东街59号

邮    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243692

 

领导简介

黄云松   党组书记、局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余茂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水银   副局长

凌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

李    东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肖罗)。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安全、统计、办公业务应用系统管理维护、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以及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管系统成资同城化合作战略、规划、政策的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法规股(负责人:杨莉)。组织起草市场监管有关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负责立案、销案工作,指导案件查办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负责拟订并及时调整本系统权责清单。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收集、分析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中依法行政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检查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市场准入、“双随机、一公开”、案件查办等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组织开展案件评查,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

(三)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股(负责人:邓俐)。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和工作机制,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媒体、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方面的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负责人:李利尊)。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五)登记注册股(负责人:张祺)。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张德君)。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组织指导和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人:李姝)。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雁江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鲁英)。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负责投诉、申诉、举报材料收集、分流、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商品抽检工作并依法公布相关信息。

(九)市场与合同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尹勇)。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秩序,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合同、拍卖行为和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区合同信用建设。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丁晓霞)。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十一)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吴倩)。拟订实施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驰名商标保护、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用权保护、调处商标纠纷、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利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等事务。依法保护专利权。促进专利成果转化。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指导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十二)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张永凤)。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检监测、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彭亮)。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四)计量认证标准化股(负责人:李春)。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股(负责人:王大地)。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执行国、省、市食品安全评价抽检、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抽检计划。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特殊食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理、召回。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区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马于丁)。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分析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杨轶)。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蒋海波)。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九)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周建平)。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分析掌握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二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周小艳)。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组织排查风险隐患。配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备案。督促指导不合格医疗器械核查、处理、召回工作。执行国、省两级医疗器械的评价抽样、监督抽样、风险监测抽样计划,承担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指导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参与省市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职业健康工作。

(二十一)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陈燕)。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依职责监管经营、使用环节的疫苗、药品、特殊药品、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理、召回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履行药品安全责任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国、省两级药品的评价抽检、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抽检计划,拟订全区抽检(快速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配合药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参与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职业健康工作。配合完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资阳办事机构、市市场监管局中国牙谷产业服务科交办的工作。

(二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毛春霞)。监督贯彻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负责分析化妆品安全现状,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建议。依职责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理、召回工作。执行国、省两级化妆品的评价抽检、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抽检计划,拟订全区抽检(快速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指导化妆品监测工作。参与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职业健康工作。

(二十三)价格监督检查股(负责人:雷蕾)。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四)财务股(负责人:隆萍)。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五)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负责人:杨雪)。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审查、考试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审计监督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挂牌机构

(一)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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