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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雁住建发〔2023〕30号 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 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录入: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区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
  
                           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川建质安发〔2023〕74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资住建发〔2023〕61号)要求,紧紧围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治理行动)五大任务,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巩固提升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治理行动五大任务,坚持行动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治理行动推进力度,突出重大隐患严格辨识和突出问题精准整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集中一年时间,巩固提升治理行动工作成效,保障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推进举措
(一)强化事前预防,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1.研判形势精准排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强化事故预防预判,分析事故类型和隐患分布特征,研判施工安全形势,明确关键环节、重点时段,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逐单位、逐岗位、逐设备”标准,集中攻坚、精确治理。进一步充分运用“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在建工程系统,实时记录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全过程,形成信息化可追溯清单台账。我局将分时段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至少两轮全覆盖精准排查,并针对平台反映出的隐患治理主动程度,执行差异化监管。
2.从严管控危大工程。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突出抓好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审、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等前端环节,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等工序,以及高处作业、临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实行多层级专人滚动检查,确保危大工程和重大隐患处于严密管控之下。
3.动态消除重大隐患。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在自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要立查立改、闭环销号。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有效管控,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和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确保重大隐患及时消除。要应用信息化手段,留存记录排查治理全过程,健全闭环链条,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4.加强政策标准宣贯。各项目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时机,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工地安全标准化建设、申请安全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持续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 版)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全员年度安全培训、三类人员安全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努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自觉减少“三违”行为。
(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结合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工艺工法和项目特点,持续推进质量安全管理创新,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动态更新,编制具体化、形象化的企业手册,将手册应用纳入一线工人教育培训体系中,提高《手册》应用质效。
2.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逐层传递到一线最小工作单元。进一步辨析优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员巡检和监理人员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我局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将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并对长期脱离岗位、履职不力的人员,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处理。结合省住建厅“住建安全在行动”专项活动、“强安2023”监管执法检查,加大人员的不良行为曝光和查处力度。
3.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组织开展全员安全专题培训,企业负责人要熟练掌握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七项职责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严格做到每季度至少带队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包括生产、技术、资金等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督促工作落实。
(三)推动监管模式转变,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效能
1.推动监管形式多样化。各项目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安全形势需要调整细化年度监理检查计划,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危大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提升检查频次和力度,施行动态监管和专项检查。我局将针对已发生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差、被举报和诚信分值低的企业及项目,实施重点监督和暗访检查;针对汛期、高温、重大节假日、成都大运会等重点时段,组织飞行检查。我局将组织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各参建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将严格处罚追究相关责任。
2.推进监管数字化转型。全区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要立即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按《资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资质安发〔2023〕4号)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接入系统等工作。各项目要安排专业技术力量,负责具体数据对接,确保本项目“智慧工地”平台完全实现与区级平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要积极运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以用促推。
(四)从严问责处置,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我局将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整治,利用“两书一函”制度,发挥“两场联动”机制,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查处。对屡纠屡犯、拒不整改等问题,坚决打击纠治,综合运用信用评价、曝光警示、联合惩戒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危大工程严重失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移交适用危险作业罪的相关线索,强化违法震慑。
2.强化事故调查报送。各项目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健全事故报送机制,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详细信息48小时内上报,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
三、时间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6月30日)
各项目要结合实际,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深化认识,明确提升目标和具体任务,持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从细从实排查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结果在“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上传填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按层级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生产培训,积极申报1次区域性应急演练示范观摩,切实提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我局将对各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完成第一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精准排查。
(二)第二阶段(2023年7月1日~12月30日)
各项目要在第一轮全覆盖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举措,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我局将适时开展第二轮全覆盖排查,针对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治的,一般问题屡查屡犯的项目、企业、责任人从重处罚,切实防范化解事故隐患风险,着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遏制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保持高压态势。我局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对于拒不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要求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提升治理行动处罚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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