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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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1-23   录入:雁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政策草案,参与拟订或依法审批所监管企业的章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或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依法依规对所监管企业资产、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以及区政府投入形成的国有资本金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和完整。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向相关部门报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制定所监管企业投融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融资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加强资产负债约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转型发展,尊重、维护所监管企业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领导和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党的建设、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一)牵头协调中央、省属、市属和外地在雁江区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5楼

  邮    编:6413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923830

 

   领导简介

何永根  区国资局党委书记

庄猗云  区国资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王翌旭  区国资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罗  兰  区国资局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绩效管理、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决定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国企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和群团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国企人事监管股。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员额方案以及年度用人计划。负责监督企业开展招聘工作,对企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管理、备案,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以及人事资料归档工作。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职工工资福利保障。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按照出资人职责,牵头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等开展调查处置、约谈问责等工作,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国企财务和资产监管股。负责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督、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负责研究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状,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及股权转让的合规性,组织所监管企业依法依规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依法实施新公司设立、改制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改革脱困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监督所监管企业的会计核算、资金调度、会计信息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债务数据的核准、更新、上报等工作。

(四)国企运行监管股。负责规范所监管企业章程的制定、修改、审批、备案等程序,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依法开展章程和制度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的合规性。监督所监管企业投资、融资行为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中央、省属、市属和外地在雁江区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有关事宜。牵头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涉及国企的综合性监管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协助局党委做好局党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局委组中心组学习,负责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联络、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筹办局干部职工会议;负责局驻村帮扶和联系社区工作;负责局的宣传、“五城同创”、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的工会、团委、妇联等相关工作;负责职工家属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党员慰问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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