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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 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资雁医保发〔2023〕7号)
发布时间:2023-04-18   录入:雁江区医疗保障局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区医疗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资阳市雁江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医疗保障局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雁江区审计局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7日

资阳市雁江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持续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为进一步建立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医疗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涉及基金监管重大政策落实。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区医疗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共同组成,区医疗保障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联席会议在区医疗保障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区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联审互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将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规线索移交区卫健局;将涉及药店违规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将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将涉嫌欺诈骗保等违法案件移送区公安分局;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及医保基金相关问题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处理;对医疗保障部门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
   
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及时共享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数据并实行联合惩戒,将医疗保障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运用到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医院、医护人员定期考核工作中;协助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医疗保障基金欺诈骗保案件调查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做好定点零售药店涉嫌医疗保障基金欺诈骗保案件调查处理;根据调查核实工作需要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支持;及时共享零售药店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相关监管数据并实行联合惩戒。
   
区审计局:加大对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力度;协助调查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欺诈骗保案件。
   
区财政局:按要求做好相应资金保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证医疗保障参保人与单位劳动关系。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规范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对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进行指导、受理;负责联席会议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联席会议重大决策、各项涉法工作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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