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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录入:雁江区医疗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发布新的医疗保障政策、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招考录用等信息。下半年,区医疗保障局加大了对医药机构违规处罚通报的公开曝光力度,督促行业自律,形成社会监督,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2023年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政策性文件4条,政策解读3条,新定点医药机构信息19条,医药机构违规处罚通报和典型案例1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雁江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科室,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层层审签,先审后发,并建立信息公开台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专人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2023年平台新增“医疗卫生”栏目,及时在该栏目发布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方便群众查阅。雁江区医疗保障局无其他媒体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二是公开医保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前期将一些公示发布在了“其他文件”栏目。二是部分信息格式编制不标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严格审核,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二是明确各股室工作任务,增强依法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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