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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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关于开展雁江区2021年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录入:雁江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深度对接成都东进,积极参与成渝中部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提升雁江在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推动雁江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区级部门,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工管委、区农管委筹备组、区服管委筹备组

二、评比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双圈”建设和成资同城化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完成领导批示交办的任务情况;推进“双圈”暨同城化相关规划方案编制、重点项目事项推进情况;创新推动成资同城化工作情况。

三、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目

1.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沟通联络等工作,计2分。

2.每月(季)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双圈”和成资同城化工作,计3分。

3.与成都或重庆市及相关对口单位每季度至少对接联络1次,计2分。

4.与成都或重庆市对口单位或其他部门签订合作协议,计2分。

5.完成《资阳市雁江区2021年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成资同城化发展重点项目及合作事项任务清单》及相关文件所要求的目标任务加5分/项。

6.项目、合作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受到市、区表扬,加2分/项。

7.按要求及时向区同城局报送合作项目、事项策划编制情况加2分/项;策划项目、事项纳入市、区级重点项目或被确定为重大合作事项,加3分/项。

8.每月向区同城局报送工作动态或经验信息不少于1条,加2分。

9.经验类信息(简报、调研报告等),被市、区采用,分别加3分/条、2分/条。

10.每月25日前向区同城局报送本月重点项目、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加2分/月。

11.向区同城局报送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加2分/次。

12.未列入全区2021年度同城化工作计划,但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工作,得到省市区肯定,加2分/项。

(二)扣分项目

1.承担的项目、合作事项推进不力,受领导否定性批示或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

2.未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以致专项资料漏报、不报的,扣2分/次。

3.不按要求参加“双圈”和同城化相关会议或活动,扣1—2分/次。

四、评比办法

各单位每季度基础分为60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在60分基础上动态加减分,每季度全区通报积分排名。年终根据四个季度的总积分进行排名,并作为目标考核及评优评先依据。区级部门与镇(街道)分别排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唱好“双城记”、谱好“同城曲”对雁江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广泛共识,坚定把推进成资同城化发展作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根本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抢抓机遇、务实作为,聚力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

(二)狠抓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同城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具体分管领导负责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同城化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一名联系人常态化对接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加入区同城化工作QQ群,并于3月2日18:00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区同城局。

(三)强化督促考核。坚持“季度通报排名、年度纳入考核”,对于“双圈”及同城化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重点项目事项推进情况、日常工作办理情况等进行定期通报,对于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促进同城化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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