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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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产业功能区建设目标考核
发布时间:2021-09-06   录入:雁江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

第一章  考评对象

 

第一条  全区产业功能区建设目标考核对象分为产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其中产业主管部门包含区工管委、区农管委、区服管委筹备组;有关行业部门包含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等。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二条  产业主管部门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分为共性指标、个性指标2类考评指标,其中共性指标包括规划编制、产业引导、主导产业聚集度、项目招引、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协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日常工作,个性指标为创先争优工作。

第三条  有关行业部门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工作根据产业功能区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内容开展考核。

 

 

第三章  考评计分

 

第四条  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由各考核部门统筹考虑相关产业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具体考评实施细则(附件2)进行考评。各考核部门根据实施细则进行考评后分别形成具体指标考评结果,由区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五条  有关行业部门推进情况列入区级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中,并由区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个别考评实施细则及产业功能区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综合提出考评意见,按一定比例折算上报区委目标绩效办、区政府目标绩效办

第六条  产业主管部门建设推进情况考评总分按100分计分,其中共性指标95分、个性指标5分。区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按一定比例折算纳入区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并上报区委目标绩效办、区政府目标绩效办。

 

第四章  考评结果运用

 

第七条  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年终目标绩效奖等挂钩。对产业功能区建设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五章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区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考核实施细则由各考核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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