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策部署,根据全区年度绩效目标考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评分情况》及《2021年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总评分情况》通报附后。
附件:1. 2021年第四季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评分情况
2. 2021年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总评分情况
3. 2022年第一季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评分细则
附件1
2021年第四季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
评 分 情 况
2021年第四季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评分情况
(区级部门)
2021年第四季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评分情况
(镇、街道)
附件2
2021年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总评分情况
(区级部门)
2021年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总评分情况
(镇、街道)
附件3
2022年第一季度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同城化发展“季赛年评”活动
评分细则
一、评比对象
独立接受区委、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的目标管理责任单位
二、评比内容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同城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完成领导批示交办的任务情况;推进“双圈”暨同城化相关规划方案编制、重点项目事项推进情况;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推进情况;创新推动成资同城化工作情况。
三、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目
1.每月(季)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双圈”和成资同城化工作,计3分。
2.与成都或重庆市及相关对口单位每季度至少对接联络1次,计2分。
3.与成都或重庆市对口单位或其他部门签订合作协议,计2分。
4.完成《资阳市雁江区2022年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成资同城化发展重点项目及合作事项任务清单》所列目标任务,加5分/项。
5.项目、合作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受到市、区表扬,加2分/项。
6.按要求及时向区同城局报送合作项目、事项策划编制情况加2分/项;策划项目、事项纳入市、区级重点项目或被确定为重大合作事项,加3分/项。
7.每月向区同城局报送工作动态或经验信息不少于1条,加2分。
8.经验类信息(简报、调研报告等),被市、区采用,分别加3分/条、2分/条。
9.每月25日前向区同城局报送本月重点项目、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加2分/月。
10.向区同城局报送相关工作总结、意见回复等,加0.5分/次。
11.未列入全区2021年度同城化工作计划,但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工作,得到省市区肯定,加2分/项。
(二)扣分项目
1.承担的项目、合作事项推进不力,受领导否定性批示或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
2.未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以致专项资料漏报、不报的,扣0.5分/次。
3.不按要求参加“双圈”和同城化相关会议或活动,扣1—2分/次。
4.未积极配合省、市、区开展相关督查、调研等活动的,扣1—2分/次
四、评比办法
各单位每季度基础分为60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在60分基础上动态加减分,并以此作为季度绩效目标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