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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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   录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区各街道、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机管函〔20171001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现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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