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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路沿线垃圾收集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6   录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自去年7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推进行动以来,各镇高度重视在垃圾清收转运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效,城乡面貌得到较大改善提升。为切实提升我区公路沿线环境面貌,打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根据我区实际,拟于11月开展公路沿线垃圾收集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改善公路沿线垃圾收集点实现公路沿线垃圾收集点布局合理、垃圾收集设施及标识标志设置规范、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充足、垃圾收集点位及收集设施容器和垃圾收集点位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二、整治时限

2021113-1130

三、整治范围

辖区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等。

四、工作内容

规范公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设置,加强日常管理。

(一)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清理公路沿线设置不合理的垃圾收集点(桶)并重新优化布局,对设置在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点的地面须进行硬化。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南图集(试行)》的要求规范匹配相应垃圾桶。每个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桶至少2个以上(1个可回收(可卖)垃圾桶(蓝色桶)、1个或多个其他垃圾桶(灰色桶)),杜绝单桶随处摆放。

(二)做好垃圾收集点运行维护。做好公路沿线垃圾收集点(桶)的清洁卫生和日常维护,同时做好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卫生,整齐摆放垃圾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确保公路沿线生活垃圾收转运运行正常,沿线环境卫生全体候干净整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摸排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桶的分布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倒排工期,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镇要建立垃圾收集点位长效监管机制,要将每个垃圾收集点的日常管理到村到社,责任明确到人,确保点位有人管、设施有人维护,垃圾有人收运。

(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镇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爱护垃圾收集设施设备,规范垃圾分类投放,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治理的积极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信息收集,总结工作经验并加以推广,切实将治理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于1122日前报送《雁江区公路沿线垃圾收集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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