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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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加强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9   录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区级各部门,资阳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持续加强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容器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区制度,请各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区级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梳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容器设置情况,确保公共场所、休闲娱乐场所、交通场站、居民小区等的特殊有害垃圾专用容器足够满足需要。专用容器应符合安全密闭要求,并设置文字标识(废弃口罩专用),内设塑料袋内衬。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社区)由社区基层党组织负责设置,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农村地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地方实际,在防疫卡点、场镇、新村聚集点等重点区域合理增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容器。

二、强化特殊有害垃圾正确投放和防护工作

请各镇、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区级各部门,资阳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正确投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严禁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乱丢乱扔,严禁医疗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严禁翻拣生活垃圾等拾荒行为。督促指导各环境卫生部门、环卫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培训,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向环卫保洁人员发放口罩、手套、消毒品等必要防护设备。环卫工人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装,戴口罩和手套,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洗手或消毒,加强环卫作业人员自身防护。
    三、严管特殊有害垃圾的收运和处置

特殊有害垃圾包括收集普通居民(医疗单位除外)丢弃的废弃口罩和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特殊有害垃圾应专人收集、专人运输、专门处置避免病毒传播和二次污染。特殊有害垃圾可由具有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医废处置场所按照疫情医废的标准进行处置,也可在卫生健康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下,对特殊有害垃圾进行消毒杀菌等预处理后,通过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高温焚烧处理。隔离医院和隔离点的生活垃圾纳入疫情医废和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请按照实际情况做好工作衔接,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城东新区:宝莲街道负责城东新区建成区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国有物业对城东新区建成区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安排专人专车规范收集、密闭运输至南骏大道垃圾中转站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进行规范转运处置,并建立台账联单管理,交接人员签字确认,确保账物相符。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安排专人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消毒后密闭打包送至乡镇卫生院规范处置,并建立台账联单管理,交接人员签字确认,确保账物相符。
    四、落实疫情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相关要求

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阻断新冠病毒潜在传播途径,对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设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公厕等环卫设施的要做到定期清洁、消毒和杀菌,原则上疫情期间每日消毒杀菌不少于1次。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有效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严禁城乡出现垃圾“爆池(桶)”外溢、随意乱堆、撒漏等现象,严防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为切实掌握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全链条情况,确保无遗漏不失管,请各镇、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合理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并建立收集点台账,建立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移交机制,确保收运、处置规范。明确专人统计报送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无遗漏。于每日(含节假日)上午下班前在治理办QQ报送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数据,次月5日前报送由领导签字盖章的《雁江区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运月报统计表》《雁江区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统计表》《雁江区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转运记录表》按照表内备注时间节点报送。

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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