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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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录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级主要职责

(一)加快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建立主管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文件并有效执行;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

(二)制定推动源头减量工作机制。

(三)指导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及分类运输等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设施完备等管理;规范分类标识;推动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

(四)垃圾分类处理实现无害化。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课堂教学,积极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实践活动。

(六)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工作,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到工作中,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七)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推动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职员服务行动和工艺活动。

(八)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设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落实资金专款专用的具体措施。

(九)按照《资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查处违法处理垃圾、乱倾乱倒垃圾行为。

、镇(街道)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动员辖区内单位、家庭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监督管理。指导并监督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杜绝混装混运

三、村(社区)主要职责

配合镇(街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将正确分类、正确投放生活垃圾纳入居民公约;建立责任区内生活垃圾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及时维护更新分类投放设施及标识标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及时劝阻,不听从劝阻的,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他

各行各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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