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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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7   录入: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条  机关单位常用的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局办公室经办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登记、保存等工作。

    第二条  一次性采购500元以上的,由局办公室主任和经办人员负责采购,采购后的办公用品由专人登记保管,造成损失的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凡采购额度在200元以内(含200元)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决定;采购额度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局长决定;采购额度在1000元以上的,由局党组集体或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大额采购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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