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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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委关于工业产业功能区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5   录入: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服好务,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雁安委办〔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决定在工业产业功能区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工业产业功能区内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为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功能区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为工业功能区即资阳医药食品产业功能区、雁江临空制造配套产业园投产企业和在建项目,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重点对企业重点安全岗位、特种设备、危化品、消防、用电、用气等及项目场平施工、弃土场、项目基础施工、主体施工等开展集中整治。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园区企业集中整治。园区各企业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日排查,周研判,月汇总,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的隐患,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再次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可能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环节得到全面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从行业专业技术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按照“一险一策”的方法,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管控措施要包括管控责任、管控制度、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内容。各企业要在企业主要风险点位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为每个操作岗位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工作范围内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清单制管理工作要求列出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执行情况、员工按章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风险管控预案,明确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组织员工按照预案开展演练,确保隐患安全风险可控。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工管委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各股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并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二是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专人驻点监管,确保风险管控措施到位。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隐患“清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加大巡查监管。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开展巡查监管,配合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运用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结合工业产业区功能区工作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组织园区企业召开“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同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篇布局。区安委办已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范围,并单独拟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见附件1),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予以通报并严肃批评。各股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安排部署上来,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要求,结合“保姆式”服务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指导辖区内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指导参与。安全生产 “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小分队等多种宣传方式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要求传达到辖区企业,指导和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好每一项措施,营造浓厚氛围,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整治工作联络员(见附件2),于8月14日前报送至工管委发展保障部(联系人:李必虎,联系电话:19182927097),并于8月底、11月底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

  (三)较真碰硬,务求实效。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和监管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要针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可行有效地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限定整改时间,认真抓好隐患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有效手段。通过集中整治,坚持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园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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