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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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园区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01   录入: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一、环保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法规为依据,以“大气、水、土壤”防治三大攻坚战为动力,以防尘、控污、水土保持为重点,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各项环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园区“地净、树绿、水清、天蓝”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各企业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环保事项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环保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让环保理念深入员工,并掌握相关的环保知识,自觉地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

(三)各企业要增大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环保设备设施,增强环保治理能力。按照规范要求在5月底前建立“环保公示栏”。

(四)规范对危废、固废管理,建立规范的收集、贮存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

(五)各企业要加大排污管理,厂区地面要保持整洁,废弃物不能乱堆乱放,做到规范处理;污水必须达标排放,排放口要摆放标识标牌。

(六)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隐患排查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七)狠抓侯家坪工业园,尤其是商混企业的防尘、控尘、除尘工作,建设企业车辆冲洗站点,对车辆的车身、轮胎强制冲洗,保证湿身出厂。

(八)各企业对园区环保工作一览表要坚持报送,对本企业所开展的环保工作做到月末报送至园区环保办。

(九)落实水保设施“三同时”工作制度,抓好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方案的报审工作和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新建项目未编制水保方案不许开工建设,水保设施未验收的不许生产。同时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配合执法工作。

(十)继续推进园区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在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巡查检查,企业环保基本信息建档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在环保监管中的作用。

(十一)继续做好河长制的牵头工作,加强对中和场河流域乡镇的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共同推进河流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工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周成为组长,副书记许正、党组成员杨吉生、副主任李刚为副组长的园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园生态环保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工业园区生态环保监管工作实行管委会主任负总责,管委会片区负责人对片区企业负总责,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环保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环保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人,理清职责,扎实工作。要做好日常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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