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城东新区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4   录入:雁江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城东新区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专项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资委发[2021] 6号)和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2021年重点创文实事项目清单>》精神,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展示雁江良好形象,推动实现城市治理有效、品质提升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规范交通秩序,创新公共资源管理机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浓厚城市文明氛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含金量、人民生活高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促提升、三年创成功的总体思路,从2021年起,全面启动并实施城东新区城市品质提升工程,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力争在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文明创建氛围、基层治理等方面不失分。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交通秩序。

1.完善停车资源配置。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全面摸排城东各道路、小区、社区可利用资源,探索引进第三方公司管理等机制,科学规划和新增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停车标线、设置标识标牌,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整齐一致。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基层治理委员会、雁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莲城管执法大队、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雁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增设交通劝导员。佩戴文明劝导员标识,开展礼让行人、文明劝导等,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杜绝车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车辆逆行、行人翻越栅栏等不文明现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牵头单位:雁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宝莲街道办事处、宝莲城管执法大队、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城东新区管委会

3.规范设置交通标识。完善设置各路口交通信号灯,规范施划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无障碍停车标识等,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功能完好无破损。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宝莲街道办事处、区残联、雁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宝莲城管执法大队、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4.开展乱象专项治理。坚持网格化管理,强化居民文明停车宣传教育,加大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乱停乱放行为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全力保障居民出行环境整洁畅通。

牵头单位:宝莲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宝莲街道办事处、雁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二)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准,由城东管委会市政环卫所加强城区范围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宝莲街道办事处负责集中开展背街小巷、闲置地块、小区楼栋等地方的卫生死角”“牛皮癣专项清理和整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莲执法大队负责强化项目文明施工指导和监督,推动治理建筑渣土、装修垃圾等随意乱倒行为,确保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莲街道办事处

(三)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按照每1001处,每5005处(其中至少1关爱未成年人2-3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1-2处讲文明树新风)设置公益广告。运用专栏、展板、宣传车等3种以上形式展示文明创建内容,每500米至少 1处。利用景观小品、立体造型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公交站台、大型广告位、景观灯杆、智能交通电子显示屏、交通隔离栏等载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具体标准要求参看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实地单位对标责任清单),沿街LED播放传文宣传语。

牵头单位:区创文办

责任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莲街道办事处

2.城市广场。从入口起,以广场中心为原点,在环行一周的显眼位置不少于10处,或每50米设置1处公益广告(其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不少于3处,关爱未成年人不少于2处,核心价值观不少于1处。在入口显著位置设不少于1处景观小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规范设置志愿者服务站(具体内容标准要求参看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实地单位对标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园林所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城市公园、景观带。公园入口往里步行500米内不少于8处公益广告、园区内主要道路、滨江路提景观带步行道沿途每1001处公益广告(其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不少于2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不少于2处,核心价值观不少于1处)在入口、中途、出口显眼位置设置1处文明旅游告知栏。在公园入口显著位置设不少于1处景观小品,以展板、宣传栏、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规范设置志愿者服务站,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具体内容标准要求参看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实地单位对标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园林所

4.建筑工地。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50%(或每3个广告中至少有2幅公益广告),一般采用PVC材质制作。距离较长围挡每面至少有1关爱未成年人1文明健康绿色环保1文明城市1“24字核心价值观(具体内容标准要求参看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实地单位对标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项目科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背街小巷(路面较窄,无公交车通过的街巷为背街小巷)。广泛刊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每2001处(具体内容标准要求参看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实地单位对标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宝莲街道办事处

6.城市公厕。公厕内外设文明如厕宣传提示、创文公益广告。厕所标识标牌齐全醒目,主次干道每500米要有一处公厕指示牌。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园林所

(四)全覆盖设置街长、小区长、楼栋长。对城东新区城市街道、小区、楼栋全覆盖设立街长、小区长、楼栋长,明确职能职责,理顺街区、小区、楼栋管理机制,发挥网格员作用,深化基层治理。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宝莲街道办、区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

(五)加强路灯安装管理。目前,城东新区还有部分街道没有安装路灯,或者安装了路灯,但没有铺设电缆,鉴于需要经费金额大,城东管委会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根据现状合理规划,逐年解决路灯安装。强化对路灯设备维护,对城东新区公共区域现有的灯具、灯杆、电缆、箱变等设施进行集中检修,全力以赴抓好整改问题、补齐设施短板,切实保障亮灯率。强化路灯精准管控,通过远程路灯控制系统,统一按照分时段、分区域严格管控路灯照明时间和亮度,打造更节约、更和谐的夜间环境。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区电力公司

(六)强化道路维护。建立道路排查、维修、管理工作机制,对城东新区全域的市政干道、街道、人行道等进行拉网式巡查,发现道路破损、沉降等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维修;对移交质保期内道路、小区规划红线内道路等进行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书面告知,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小于1.5米。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莲街道办事处

(七)提升绿化品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大力推进土地裸露区、新修道路两侧及沱江河湿地等区域增绿工程,构筑宜居、优美的生态空间。提升绿化管护水平,进一步明确绿化养护标准和要求,优化城东新区绿化浇灌系统,加强养护单位的指导、管理和考核,保障绿化成活率及长势。推进绿化提档升级,重点对城东新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字库山公园、滨江路堤、站南广场、遂资眉连接线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重要节点的绿化进行全面清理,积极开展枯树、枯草的补植和更换,注重景观树木、草坪的修枝造型,加强病虫害防护和治理,进一步美化城区环境。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园林所

(八)打造夜景亮化。科学制定亮化工程方案,统筹推进遂资眉连接线、字库山公园、水体公园、滨江路堤、高铁北站、安置房小区及各学校、医院、商住楼盘、工业园区等亮化工程规划,注重动静结合、协调互动,确保有层次感、有立体感、有体验感,全面提升城市夜间景观。分门别类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谁主体、谁负责、谁实施的原则,加强现有亮化设施的检修、维护和升级,加快启动新增亮化的设计和施工,涉及相关企业部分,各行业部门要主动协调、强化指导,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园林所

责任单位: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管委

(九)整治市容秩序。加强农贸市场乱象治理,督促商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加大违规摆摊设点及环境脏乱差等整治,确保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做好地摊经济摊位规划,对蜀人原乡广场、市民广场、汇兴路、鼎晟泓府步行街等地摊经济活跃区域进行细致规划,指导摊主严格按照定时、定点、定责的三定要求进行规范经营。

牵头单位:宝莲街道办事处、宝莲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城东新区管委会城管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保障道路畅通。开展物理隔离设施整治,全面排查公园、广场、道路物理隔离设施情况,取缔建成道路挡墙、隔离桩,完善断头路标识标牌;针对滨江路堤、字库山公园、水体公园、公园南路步行街等禁止机动车停放区域,加强隔离设施维护和规范设置,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科学增设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在站南环路、迎宾大道、蜀香大道、滨江路等城区交通密集区域增设固定式红绿灯,保障交通安全、顺畅。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市政环卫所

责任单位:雁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四、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长:唐  锋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肖胜利  城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宝莲街道党工委书记

牵头单位:城东新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区创文办、区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管委、区残联、宝莲街道办事处、宝莲城管执法大队、雁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区电力公司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城东新区管委会党政办,由胡立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做好问题收集、资料归档、统筹调度等日常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结合资阳发展实际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对标要求、强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8月底落实见效。

(二)压实责任。各牵头单位、部门要主动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现场踩点摸底,针对点位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特别是涉及重点区域、重要节点,要定点、定人、定责,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清单,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协调沟通。按照创建活动要求,由城东新区管委会牵头,责任单位各司其职,推进提升工程落地落实,同时强化协调配合,交流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请商量协调解决,确保创建事项对标达标。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