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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街办发〔2023〕2号 关于岁末年初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发布时间:2023-01-10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

各社区,各办(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精神,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将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禁放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领导,形成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成立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专班。

  长:宾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梁    党工委副书记

徐一盛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饶宁龙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存德  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员:李    资溪派出所所长

向恒东  资溪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资溪市场监管所所长

    党政办主任

邱建彬  应急办负责人

杨友强  建环中心主任

余海洋  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李存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解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中的相关事宜,统筹抓好和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决策部署及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中的相关困难和问题,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时间

长期

三、主要职责

各社区: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的禁燃禁放日常巡逻,构建禁燃禁放监管网格队伍,加大辖区禁燃禁放宣传,配合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派出所:加强违法运输、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处罚,配合街道办开展日常巡查。

市场监管所:积极参加联合执法,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及时移交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线索。禁止向禁燃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颁发相关营业许可证照。

城管执法大队:对占道经营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游商小贩进行查处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宣传资料、LED、标语、小喇叭、专栏、短信、微信等载体,全天候多渠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社区在次干道、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3—5副宣传标语,街道在西门桥广场、九曲河示范段、苌弘广场悬挂8—10副宣传标语,让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深入人心。

(二)强化巡查检查。专项整治期间,由街道值班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禁止出售、燃放烟花爆竹,街道日常巡查组由街道值班组、城管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见附件3)

各社区要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小组长等,对苌弘广场、九曲河示范段、乐山商业广场等重点部位不定时开展巡查,在春节、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全天开展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稳定。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清醒认识到烟花爆竹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把手要亲自抓。街道纪工委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对工作滞后、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各社区、街道日常巡查组要照好照片,并每天将照片传应急办邱建彬。

 

附件: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2.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3.资溪街道烟花爆竹日常巡查排班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1.全域禁燃烟花爆竹,违者依法查处!

2.遵守禁放规定,欢度平安佳节!

3.遵守全域禁放规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举报人人有责!

5.文明过节树新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7.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8.文明守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保障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10.少一处燃放烟花爆竹,多一片蓝天,多一份舒心!

 

 

 

 

 

 

附件2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居民的

一封信

广大的城乡居民朋友:

你们好!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已有700 余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雁江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区实行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绿色、安全、清洁、祥和的宜居环境,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请您争当先锋,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通过口口相传、微信朋友圈、小视频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

请您身体力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请您勇担责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带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举报电话:1资溪街道028—26246108

2资溪派出所028—26223052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   

                           202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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