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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街办发〔2023〕15号 关于印发《师范校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攻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切实维护群众和餐饮经营者切身利益,提高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资阳市中心城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信息共享,建立职责清晰、协作密切、配合顺畅。资溪街道现成立师范校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攻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宾  健  资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高  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柳  资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曾  勇  资溪市场监管所所长

        向恒东  资溪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汪树安  资溪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杨友强  资溪办事处建环中心主任

        邱建彬  资溪办事处应急环保办负责人       

陈毅君  资溪街道师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童燕群  资溪街道雁南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晓艳  资溪街道资溪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友强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娇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综合执法办、建环中心、执法大队抽调组成,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工作目标

资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内餐饮单位产生的油烟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联动工作机制。

坚持严格依法履职与联动协作相结合,严格控制增量和依法处置存量相结合。

办事处环保应急办公室负责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各社区应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和协调配合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突出问题。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职责分工

(一)社区:负责建立辖区餐饮行业现状台账,应以方便相对人的方式将油烟污染防治要求告知餐饮经营者;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资阳市中心城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宣传。定期开展环保网格巡查,完善信息台帐。对餐饮经营者有改建、扩建、上级部门依法予以关闭、依法变更、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在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2023年10月10日以前存续的餐饮经营者有改建、扩建行为的,将信息及时推送至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做好餐饮业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批后监管工作;对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关闭的餐饮项目,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工作。

(三)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开展餐饮业“禁设区域”划定有关工作。负责对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

(四)生态环保应急办:协调区环保局对餐饮业油烟、异味、废气的产生及是否达标排放进行监测、认定。配合城管执法大队做好油烟污染处罚有关的协查工作。

(五)建环中心:负责与区住建局协作,配合做好加装烟道的指导和审批工作。及时推送商住楼有关信息;做好是否配备设立专用烟道和改变建筑物用途等事项协查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源头管控机制

划定“禁设区域”,强化源头治理。城管执法大队建立并动态更新餐饮业“禁设区域”目录,对禁设区进行精细化管理,牵头对辖区房屋逐户进行甄别、标记、建档,划定餐饮业“禁设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对在“禁设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严格审查并尽到告知义务,对计划从事餐饮业经营者要进行风险提示。

(二)信息共享机制

城管执法大队应及时将餐饮业“禁设区域”目录和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实时传输至各协作配合部门;同时,向相关业务部门推送行政处罚信息,由相关部门将处罚信息录入管理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审批部门应将餐饮经营者登记注册等信息及时推送至城管执法大队和办事处生态环保应急办。

(三)协调联动机制

城管执法大队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联合检查,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建环中心对涉及“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是否配备设立专用烟道”“油烟、废气是否达标排放”等事项,可书面函请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协查,业务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函。

城管执法大队依法予以关闭的餐饮项目,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处罚决定书,依职责权限在三日内提出注销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理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担当协同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餐饮业污染防治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坚决做到凝聚合力、汇聚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部门参与、齐心协力的联动机制,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对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以严谨的态度落实好机制要求,全面依法履职,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长效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对实际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按本机制要求认真履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源头控制意识。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努力营造餐饮业污染防治人人皆知、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餐饮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促使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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