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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街办发〔2022〕19号 关于印发《资溪街道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核查提升低保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6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

资阳市雁江区资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资溪街道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核查提升低保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资溪街道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核查提升低保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资溪街道办事处

                                            2022718

 

资溪街道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核查提升低保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提高低保对象准确率,推进低保信息化管理,确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行,不断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资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资民发[2021]79文件要求,经资溪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核查提升低保管理水平专项活动。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辖区低保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低保工作,营造良好的阳光民政社会环境,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城乡低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潘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唐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

         徐一盛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饶宁龙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秦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王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存德  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员:朱    党政办主任

         黎    党建办主任

         李    社区发展办主任

      杨友强  建环中心副主任

         退役军人站站长

        汪树安  城管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民生服务办主任

刘太军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余海洋  社会治理办主任

张永记  建环中心主任

李尹智  社区事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生办,由曹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莉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低保专项治理为主线,以规范低保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开展低保清理核查提升低保管理水平专项活动,全面落实低保政策,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

三、工作任务

(一)有效清理低保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对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取消低保,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有效遏制错保漏保,尽力消化群体保,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加强低保与其它救助政策衔接。对贫困群众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主动发现并把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动态调整新增的低保对象。

(三)全面完成低保信息数据录入任务。在低保工作中引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完成低保信息数据录入数字民政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听证、公示、备案、入户调查等低保操作管理要求。

四、具体内容

(一)核查重点。各社区要对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变动、收入和财产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清理,使其退出低保。要把以下人员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1.拥有私家车辆或大型农机具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2.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

4.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人员;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货币(包括存款.股票)1.2万元及以上的人员;

6.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

7.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人员及其直系近亲属;

8.基层村组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9.领取公益性岗位工资人员;

10.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

1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12.群众有异议或举报以及媒体曝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

13.已去世人员;

14.服刑人员。

15.其它需要排查的不符合条件人员。

(二)核查方法。要采取全面公示+主动申报+在线核对+实地调查核实的方法开展核查工作。

1.全面公示。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确保在社区全面公示低保对象名单,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低保公示栏必须公示全社区所有低保享受名单及相关举报电话,长期进行公示。

2.主动申报。所有已享受和申请享受低保的对象必须主动申报家庭人口变化、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提交授权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的书面材料。

3.在线核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一定的手段核对,对所有低保对象开展核对工作,获取有限的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信息、收入和财产信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由于核对工作量十分大,我办此次清理核查活动,先全面完成今年新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在线核对,对目前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待专项清理活动结束后,逐步进行在线核对。

4.实地调查核实。对核对后发现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由各社区再次逐一入户调查核实。

(三)核查要求。要做到普遍排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既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排查,又对其中15类人员重点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坚决按照低保政策的要求将其退出低保,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在核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有效查处。

五、工作安排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组织实施清理核查工作,民生办将分派工作人员到各社区督促指导工作。整个清理核查工作一年两次,分别为7月和12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清理核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考评,注重实效。各社区要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核查、清理核查工作,本次核查工作将纳入年终考评。

3.抓紧落实,按时完成。各社区务必抓紧时间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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