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三贤祠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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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贤祠街道办事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30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三贤祠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
    (二)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负责依法依规决策实施辖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四)负责指导街道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五)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六)负责基层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防邪、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参与辖区规划建设,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
   (八)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
   (九)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生态及安全。
   (十一)负责指导社区工作,加强社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好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辖区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十二)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执行街道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机构以及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十五)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公园路497号
   邮   编:641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063673

 

 领导简介

于  磊  党工委书记

刘红英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秦祖平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琴  党工委副书记 

余  婷  党工委副书记            

张洪平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钟永胜  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钟  毅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  益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唐小均  办事处副主任

李旭东  办事处副主任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张婷婷)。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民武装、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夏先鹏)。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牵头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宣传、群团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社区班子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姚述强)。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代表街道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巡查、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参与城市规划有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和环保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马宝龙)。负责社区发展、物业管理、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统筹推进辖区社会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辖区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社会经济专项调查、普查和在地统计工作;引导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理顺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监督、评议、管理体系,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领域的矛盾纠纷;负责辖区信息化工作,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大气、水、土污染防治,污染源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河长制”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印峰)。负责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群众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反馈办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综治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人:陈明)。负责民生服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人:王陆燕)。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街道预算、决算草案;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机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街道财务管理,代管社区财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刘印峰)。牵头街道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文化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办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农民工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协助做好就业创业和权益保障等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群团服务中心)(负责人:黄利平)。负责辖区公共服务、组织公益服务、指导社区服务等工作;培育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社区发展环境;组织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壮大志愿者队伍,构建志愿服务网格体系;建设小区治理机制,搭建自治平台,推进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统筹群团力量,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扩大群团组织覆盖面,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建设环卫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立)。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境综合治理、房屋防违治违、环境卫生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垃圾清运、处理与消纳等服务工作;参与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协助拆除辖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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