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三贤祠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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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08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三贤祠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河道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为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确保辖区内九曲河生态发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河道安全、清洁、生态的目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保畅保安,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不断创新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使辖区内河道管护迈入常态化、规范化、社会化、生态化轨道。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街道、社区二级领导担任相应河道的河长,建立起街道、社区二级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在2018年底前,实现我办河道“河长制”全覆盖。

(一)河岸整洁

堤线完整,无严重塌损;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

(二)河面清洁

河道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水面水体清洁。

(三)河流畅通

河道无障碍、无砂坑、无严重淤塞、无非法乱采乱挖乱占。

(四)河岸绿化

因地制宜选择草木,提高河道堤防绿化效果,主要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覆盖率达到90%。

(五)水质达标

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对水体污染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控制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得到有效推进,距离支流河道、河堤20米内无圈舍、无直排厕所。河道保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

三、实施范围及职责划分

(一)实施范围:全街道范围内街道、社区二级河道。

(二)河长设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辖区管理范围分别确定二级河长。

由党工委书记曾晓斌担任三贤祠街道第一总河长,办事处主任肖磊担任总河长,临河社区主任担任辖区内河道的社区河长。社区级河长向街道级河长负责。街道辖区内河段为九曲河三贤段。

(三)河长职责:街道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流域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河道整治、截污纳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落实;社区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对河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

四、工作内容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

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改善水质目标措施,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摸排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

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各级河长要根据工作任务,明确保洁单位、运行方式和具体措施;二是督促河道保洁单位和人员对河面漂浮物、行洪障碍物、动物尸体、河岸垃圾、杂草进行清理,保持河道日常清洁;三是指导河道打捞物集中堆放,落实环卫收集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机制,避免二次污染;四是对河道内发现的病死动物、突发污染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在有关部门和专家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三)指导督促综合治理

按照河道所在辖区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计划》,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开展综合治理,以河道清障、保洁、治污、绿化、安全为主要任务,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河边无污水排放的“四无”目标。

(四)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五)监督落实长效机制

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

督促属地社区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的“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工作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7年5月下旬,街道办事处制定完成“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确定辖区内区街道、社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分工表及实施方案。

(二)宣传培训

2017年4月底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设立公示牌公开每条河道的河长、副河长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实施管理

2017年6月起,同步启动区、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各级“河长”履行所联系、包干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

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行街道、社区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组,组织人员到各社区巡查、督促工作开展。

各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河段由社区主任具体负责,下属各站办负责为成员,细化目标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

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并重,深入排查辖区河道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工程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水环境治理和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实现河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三)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河道治理的工作职能,建立定期通报和会商等工作机制,明确治理工作各环节任务。要积极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落实。

(四)加强宣传,严格考核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河长制”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社会监督,在媒体上公布“河长”名单,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全民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

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社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社区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三贤祠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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