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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宝莲街道河长制“四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经街道河长办公室同意,现将《2021年宝莲街道河长制“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2021419

 


2021宝莲街道河长制“四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街道水生态环境的具体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我街道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辖区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任务

(一)清河行动

1沿河两岸垃圾整治。各村(社区)设立河道保洁员,对河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沿河垃圾。(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2持续清理河面漂浮物。各村(社区)坚持每月对河面水葫芦集中打捞,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河道上的拦河网设置,并定期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责任单位:应急环境办、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3、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继续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作物。(责任单位:城管执法队、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二)护岸行动

1.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整治标准、压实工作责任,促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责任单位:应急环境办、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2.开展岸线生态修复。开展沱江规上河流河滩地违规种植清理,46日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河滩地占用情况排查,提前开展对村民的走访协调宣传解释工作;6月底前,全部清除河滩地上的违规种植物,巩固岸线稳定性提高修复能力,减少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应急环境办、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三)净水行动

1、继续清理核查排污口。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各排污口排污量,依法取缔不合规定的排污口。(责任单位:应急环境办、各村民委员会、各居民委员会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通过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零排放。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巩固已关停禁养区内养殖户的成果,防止反弹。(责任单位:畜牧站、各村民委员会)

(四)保水行动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责任单位:应急环境办、雁江林业站、建环中心、各村民委员会、各居民委员会

2、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教育群众依法捕捞,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河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责任单位:建环中心、各村民委员会、各居民委员会

3、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宣传我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街道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要积极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各部门不仅要利用宣传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更要走进群众,利用院坝会、群众会及民情大走访等形势聚焦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责任单位:应急环境办、各村民委员会、各居民委员会)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按照街道为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各级河长应增强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责任河流的目标任务,根据本街道河段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推进措施,再次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严格检查考核。并“四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一并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两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河段长的作用,全面落实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等,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重视抓好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

(四)加强督查指导街道河长办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应将开展四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取成效形成总结,每月28日报送应急环境办,由应急环境办汇总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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