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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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莲街道办事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驻辖区各单位:

为净化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确保安全,进而促进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宝莲街道办事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2020110

宝莲街道办事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作 方 案

 

为改善辖区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经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本着资阳市城区禁止燃放、政策宣传提前告知、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引导各村(居)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发生,防治大气污染,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2020 年全年(包括春节、元旦等重要节日),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宝莲街道办事处建成区。

2.除上述区域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以下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坡等重点防火区;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年度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现成立宝莲街道办事处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长:尹修富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宾    党工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彭卫平  党工委副书记、宝台路派出所所长

朱跃勇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员:周    党政办负责人

刘人珲  民社办主任

李良杰  财政所所长

王健彬  经发办主任

    综治办副主任

严阳阳  卫计办主任

    安办主任

    社服中心主任

    农服中心主任

    宝台寺社区书记

饶芳翠  天生社区书记

赵昌茂  雷音村书记

    协议村副主任

    钟山村书记

吴家鹏  半山社区书记

    沱桥社区书记

刘秀英  拱城村书记

刘世超  白沙村书记

李邦郭  黄泥社区书记

秦天武  飞虹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办,由李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辖区禁燃禁放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办事处相关部门及各村(居)要加强辖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通过广播、QQ群、微信群、宣传栏、坝坝会等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污染和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城区内禁止燃放的规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组织基层及社会力量,深入机关、医院、学校、社区服务单位等,采取建立宣传站、摆放展板、发放告知卡、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公布有奖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线索。

(二)强化排查,严厉查处。安办、派出所、社服中心、执法大队、工商所等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和巡查,对违反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网点和个人依法查处;加强对KTV、宾馆、饭店等场所及举办婚庆等活动的检查,严防以燃放“冷烟花”、“舞台烟花”等名义进行非法燃放;对单位和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收缴其烟花爆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从严查处。

(三)强化配合,落实责任。禁燃禁放期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纪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巡视工作力度,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属地村(居)要与辖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的形式,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责任人,坚决杜绝本单位人员违规燃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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