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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莲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各村(居)、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1年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现将《莲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

2021422

 

 

宝莲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辖区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保护和改善街道生态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

辖区内全面禁烧,禁烧的主要种类为油菜、水稻、玉米、小麦、瓜菜等大宗农作物秸杆,以及沟、渠、路边的杂草、树木等,确保全辖区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实现秸秆禁烧全覆盖。

(一)重点时段

春季重点时段为 4 19 日至 5 31 日;秋季重点时段为 823 日至 9 30 日。

(二)重点区域

1. 沱江河沿岸违规种植区域。

2. 加油站、油库、粮库、液化气站及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

3. 城东征地为利用区等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

4. 乡镇际、村(组)际等交界地带。

5. 高铁沿线、公路沿线。

6. 高压输电线路、通信、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地下设施附近。

三、抓住工作重点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依托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构建街道、村(社区)、村(居)小组三级联防联控管理体系。街道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封丹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黄微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村(社区)驻村组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应急环境办,由刘人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完善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村(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二)巩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群、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和“村村通”,在重点路段、路口张贴标语、横挂横幅,召开宣传讲座、教育培训,分发宣传单、宣传册等手段,“线上、线下”结合多管齐下深入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和内容,把禁烧秸秆的要求传递到村(社区)、户、人。大力曝光违法违规焚烧行为及处罚案例,强化警示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支持和理解秸秆禁烧工作,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按照《资阳市雁江区 202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工作。积极落实负责秸秆五化利用,确保应收尽收,应翻尽翻,建立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好农作物秸秆浪费和焚烧问题

(四)加强现场巡查。一是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成立村(社区)秸秆(杂草树叶)禁烧督查巡查组,重点时段各小组每周组织巡查 2次以上,其他时段每月巡查1次。必要时,可以开展夜查。巡查人员发现火情要填写《宝莲街道秸秆焚烧巡查记录表》,并及时上报应急环境办。二是街道、各村(社区)要设立秸秆焚烧举报电话,设置秸秆禁烧巡查值班室,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并处理发现的焚烧火点。(街道秸秆焚烧举报电话:028-26252201

(五)强化执法力度。城管执法大队应负责组建禁烧工作专班和检查巡逻队协助巡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对违法焚烧秸秆落叶的行为人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五)完善应急机制。各村(社区)要根据秸秆禁烧工作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火情应急机制,在各村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消防设施、设备等器材,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预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大处罚力度。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劝导不理、制止不听者,严格按照《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城市建成区外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的,由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及时进行通报。实行秸秆禁烧巡查常态化,街道将对督查发现的火点、焚烧痕迹等情况进行通报,对秸秆(杂草树叶)焚烧情况及时曝光,营造倒逼推进工作氛围。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火情发生的村(社区),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严肃处理,并按党工委会议决定,第一次失职扣除工作经费1000元,第二次失职扣除工作经费2000元,第三次失职扣除4000元,以此类推。多次多处发生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应向街道办提交书面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实效纳入对年终绩效考核项目。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 202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促进资源节约,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资阳主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区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原则,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培育综合利用主体,进一步推进秸秆农业化利用,加大秸秆露天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持续性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重点时段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2021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时间安排

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2021419日至2021531日;2021823日至2021930日。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网格管理机制,惩教结合抓好禁烧

1.完善网格管理四级体系。各镇(街道)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完善四级网格责任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镇(街道)要加强应急准备,要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各村要成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灭火工具,迅速响应。

2.发挥舆论导向宣传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墙报、横幅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信息,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3.加大环境执法处罚力度。资阳市雁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油菜、水稻、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和垃圾等。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由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依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由雁江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收获机械的监管和调度,严格作业准入。各镇(街道)要及时公开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处罚信息。

(二)加快产业体系建设,拓展综合利用渠道

1.落实精准扶持政策。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14条优惠政策,到位农机服务组织购机补贴。根据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

2.突出市场主体培育。加快培训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化程度。从支持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等角度出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能力建设。

3.加快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全区推进、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培育以秸秆收储运为主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的农机服务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体系建设,以秸秆三贮一化和商品饲料加工为主的饲料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食用菌、育苗基质为主的基料利用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炉推广为主的燃料产业体系建设,以板材、装饰材料及其他产品为主的原料利用产业体系建设。

4.积极开展秸秆五化利用一是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还田。积极推进粮油规模经营,重点在种植大户和粮油专合组织推广秸秆粉碎翻埋还田关键技术。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提高粉碎机械利用率。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广秸秆混配粪便发酵生产有机肥。二是大力推广饲料化利用。引导和鼓励汛期养殖场、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加快发展秸秆青贮、微生物发酵、氨化饲料,推进压块饲料、颗粒饲料。三是大力推广基料化利用。加强食用菌龙头企业、育苗企业的带动作用,培育秸秆花木栽培基质、柑橘育苗基质企业、专合社,促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四是大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开展秸秆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商品有机肥生产,支持秸秆生产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产业化项目发展。

5.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强化秸秆禁烧和利用的意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雁江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抓好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抓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沼气能源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推进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区发展改革局加强规划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要整合现有支持的各类资金,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和安排本年度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区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和异常高温热点卫星遥感监测。

(二)加强巡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要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充分利用国家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等环境违法行为。由雁江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单位自行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小组,每周随机实地督查。各镇、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工作组,实施分片包户责任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每天开展巡查,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位,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

(三)强化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辖区派出所控制人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禁烧秸秆行为从重处罚,顶格处理。特别是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要从快从重查处,力争惩处一起,震慑一片。

(四)强化责任追究。区级领导将组成五个包片督导组(见附件一),对各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导。对禁烧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适时进行通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原监察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是大范围焚烧现象被卫星监测到的、被省、市督查通报的,取消属地乡镇党政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特别是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将按照《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责。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进行信息上报,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期间,每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本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222日前要将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及调查资料纸质档报区农业农村局。(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朱宇,电话:13982986818,邮箱:545286858@qq.com;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曾红,电话:15183221687,邮箱:3043948156@qq.com;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李德森:13882981626,邮1216078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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