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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雁莲办发〔2024〕10号
发布时间:2024-01-11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各社区、办事处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号)及资阳市委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资委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214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强森林(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雁江建设,切实担负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统筹整合政策资金,形成集聚效应。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实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性功能,实现森林(湿地)永续发展。

(四)严格考核、跟踪问效。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肃问责查处。

三、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街道社区二级林长制体系。街道级设立林长、副林长,社区级设立林长,户籍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设置副林长。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街道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为街道党政办、街道纪委、街道人武部、街道派出所明确一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建环中心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建环中心主任为副主任,林长会议联络员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各社区结合实际,设立村级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支书)担任林长,其余村、社干部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镇林长: 

职责: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方案,负责对镇、村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落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副林长:

职责:协助林长认真落实林长制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促指导镇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三)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代的工作任务。

(四)林长会议成员职责。

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五、工作目标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实现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全覆盖。

六、工作任务

(一)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统筹开展城乡绿化。加强城乡公园、道路、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充分利用“村旁、路旁、水旁、宅旁”闲置土地,增加绿地面积。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涵养林建设,推进道路、水系和乡村绿化。

(二)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固本强基抓“护绿”,认真履行生态公益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

(三)扩面提质“增绿”,拓展绿化空间,做到应绿尽绿,完成造林绿化、提质增效和创建森林城镇、村庄任务,改善人居环境。

(四)规范高效抓“管绿”,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打造“绿化群”“林荫网”。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创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低产林抚育复壮、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分修复,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大良种选育、引种、推广力度。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确保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45‰以下;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七、保障措施

(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重要资源保护以及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控、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重点抓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围绕森林(湿地)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法,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察、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使国土绿化、生态保护及产业发展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发挥林长制预期效果。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镇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科长制实施相关制度,为林长制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行为。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成效。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成员严肃问责,对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附件:1.林长制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莲花街道莲花社区林长、监管员、护林员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4111

 

 

附件1

 

 

林长制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唐鸿海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育良   办事处副主任

  员: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

刘海东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朱育良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薇薇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莲花路派出所所长

邹璐宇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溟玭   党政综合办主任、党建办负责人

             建环中心主任

        李宗顺   财政所所长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怀          社区发展办主任

                      朱       社会治理主任

        朱丽群   民生服务办主任

        朱建华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何其贵   物业管理办主任

        董小容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朱育良任办公室主任,朱建华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成立以社区为林长,社区副书记、委员、副主任、各小组长为成员的林长制工作小组。

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具体经办股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络人员:查志兵   联系电话:18188489803 

 

 

附件2

 

莲花街道莲花社区林长、监管员、护林员名单

序号

村(社区)

林长制

 

 

联系电话

1

莲花社区

  

王国强

  

13882921128

2

莲花社区

副林长

罗文建

副书记

13708261623

3

莲花社区

监管员

  

副主任

13882986049

4

莲花社区

护林员

朱世清

副主任

13982976256

莲花社区林长制办公室(具体经办

联络人员:王国强   联系电话:138829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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