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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站办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资阳市雁江区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方案》,切实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结合辖区实际,现将《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0518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资阳市主城区及沱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88.3%,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莲花山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达到88.3%以上。

社区责任人:王国强

社区联络人:朱世清

(二)专项执法行动

1.餐饮油烟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莲花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督促餐饮行业经营者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办理。严肃查处辖区内重点区域的夜间流动烧烤摊点油烟污染问题,对不具备经营餐饮条件的,移送市场监管局依法取缔。

2.城区扬尘整治行动。由莲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查处运输货物车辆抛洒地漏行为,查处建筑工地出场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行为。61日起,机动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的,责令清洗,拒不清洗的,按规定处罚。

3“散乱污”企业燃煤砖厂综合整治行动。各社区对城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和燃煤砖厂进行排查登记,建环中心进行汇总并动态监控,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对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取缔或关闭。

4.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执法行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对限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移送莲花城管执法大队进行依法处理。

5.VOC排放企业整治行动由建环中心负责,配合区级责任部门加强VOC排放企业的监管,逐户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要求企业必须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的移送莲花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处理。

   6.禁烧秸秆行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建立秸秆禁烧联合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对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关键季节和时段,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巡查任务和责任人,实行 24 小时巡查制度。全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520日—710日)

各社区要加强对下去内餐饮行业、散乱污企业燃煤砖厂、建筑工地等进行摸排;建立分类台账,在摸排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街道办处理,如街道无法处理,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二)集中整治(710日—731日)

根据各社区排查情况和问题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确保已发现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治。对拒不整治或逾期仍未完成整治的,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三)动态监管(81日—长期)

各社区要建立分类台账,开展动态监管机制,对区域内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动态维护城区空气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政治任务,各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将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早见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联络人制度,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每月月底前向建环中心至少报送一次工作简报,年终报送工作总结。

(三)强化监督问责。办事处建环中心对各社区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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