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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雁江区莲花街道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雁江区莲花街道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经街道总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研究,办事处同意,现将《雁江区莲花街道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内容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和任务,积极思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开展好辖区2018年河长制相关工作,共同致力于提高辖区水环境质量,切实优化雁江区水生态环境。

 

附件:雁江区莲花街道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18413

 

 

 

 

 

 

 

 

 

 

 

 

 

 

 

 

 

附件

 

雁江区莲花街道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为深入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精神,按照省、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见河长、见行动,见方案、见成效”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保治并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现结合办事处实际提出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一、总体工作目标

2018年,是在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领导、制度、机制基础上,全面开展具体实施的第一年。全年的河长制工作,要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广泛宣传,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工程性、非工程性措施的综合施策,为实现四川省“到2020年,全省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得到依法清理整治;跨行政区域的河湖管理责任明晰,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行,重大问题得到解决;各级河(段)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到位;基本完成全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十大主要河流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完成全省及市、区主要河流水功能区划分”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一)健全河长制。继续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落实办事处、社区二级河长,制定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严格检查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街道总河长办公室、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建环中心、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二)加强与周边镇乡联合治理。着力探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治理工作统筹起来,形成“河长推动、区域联动、上下互动、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责任单位:街道河长、街道总河长办公室、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三)完善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在已建的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督查内容及细则,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根据情况下发督办通知,确保工作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街道纪委、纪工委、街道总河长办公室)

(四)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探索建立河库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建立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莲花派出所、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城管办、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五)建立巡河监督机制,组建村组护河队。聘请“两代表一委员”作义务监督员(市人大代表朱雪梅),利用公益性岗位,设置河道专职保洁员(陈英)。以社区为单元,组建社区护河队,切实保障简易问题及时处理,突出问题第一时间被发现并上报整治,逐步实现河流的长效管护。(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六)设立河道警长。设置河道警长,立足派出所职责,配合属地莲花街道,排查化解因治水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依法严厉打击涉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黑色产业链以及黑恶势力插手干扰破坏涉水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莲花派出所、街道总河长办公室、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三、全面落实河长制非工程性措施

(七)推进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化治理。继续推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残留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恢复绿肥生产,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建环中心、莲花社区)

(八)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清查非法挤占水域岸线用地。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责任单位:莲花派出所、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九)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强制关闭。(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派出所、11个社区居委会)

(十)开展水污染治理攻坚。全面完成水环境治理约束性目标,完成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劣V类水体控制在25%以内的目标。(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四、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工程性项目

(十一)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强化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督促加强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污水问题的整改落实。配合落实沱江水污染治理2018年冲刺方案”,着力解决沱江流域水质达标率低、水环境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十二)落实“两口一源”年度整治任务。配合完成《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2018年度整治任务。(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建环中心、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十三)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配合开展入河5个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逐步规范设置,完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开展所属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建环中心、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五、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保障

(十四)加强2018年河长制督导检查工作。制定2018年河长制督导检查计划,结合实际对突出水污染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责任单位:街道总河长办公室、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十五)强化河长组织领导。进一步明晰各级河长的责权意识,统筹把握河管护各项工作,主动落实各项任务,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责任单位:街道级河长、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建环中心、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十六)印发 “四张清单”。对照落实区总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201817条主要河流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责任4张清单。(责任单位:、街道总河长办公室、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莲花社区、滨江路社区、九眼桥社区)

(十七)加大河长制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进小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河长制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街道河长制办公室、11个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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