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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石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录入:雁江区石岭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岭镇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准确公开本镇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领域集中发布。推进乡镇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主动做好公务员招考录用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2023年,石岭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00条。其中工作进展81条、招考录用2条、财政预决算2条、社会救助3条、乡村振兴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有力保障了公开工作的广泛性,全面提升了公开内容的有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镇及时准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明确答复时限。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主动公开范围,把握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本关系,增强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依申请公开制度,谨遵法定程序履行信息公开。完善三级信息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核,规范公开内容格式,增强主动公开工作质量,确保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雁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长寿雁江”、“岭务”专刊及镇村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行常态化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持续规范优化内容发布对发布的信息开展常态化监测,定时筛查错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来源、保密审查等进行检查督促依托区政府办日常监管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善调整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公开方面,不能及时与上级部门保持一致,有时更新时间略显滞后;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受面范围不广;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够细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跟进、公开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二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多公开”;三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我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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