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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发展党员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2-13   录入:雁江区石岭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资雁委组通〔2020〕22号)和《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优秀农民工党员专项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石岭镇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我镇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我镇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将我镇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石岭镇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骨干农民中发展新党员,党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石岭镇共有党员1273人,今年共发展党员12名,其中女性党员7名,占58.33%,男性党员5名,占比41.6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6名,占50%,35岁以下9名,占75%,青年骨干农民9名,占75%。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镇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并细化到党委成员工作责任制中,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与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挂钩,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宏观调控。根据按年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计划,严格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列入发展计划,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指导性计划,保证了计划的严肃性。三是始终坚持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各支部每年最少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两次,每季度分析一次,在分析基础上适当调整计划,保证计划的落实。

(二)不断优化结构,狠抓程序合规合法,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一是坚持支部推荐、群众评议和“推优”制度。发展对象的确定先由各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荐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党委组织部门到各支部征求群众意见,根据支部和群众的意见由党委集体讨论确定。二是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根据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发了公示制办法,在全镇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并把落实公示制情况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增强了贯彻落实的力度,扩大了群众参与度。三是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坚持预备党员按期汇报思想制度,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严格教育、严格质量,不搞迁就照顾。

(三)积极引进人才,不断拓宽渠道增强引力,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是拓宽选人育人视野。始终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工程来抓,在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注意做到“三早”,即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二是狠抓培养教育。针对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世界观、人生观可塑性大的特点,开展了青年人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发展新党员储备了一支素质良好的后备力量,奠定了牢固的工作基础。三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抓好自身建设,通过自身形象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对党的热爱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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