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石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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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到户资金类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2   录入:雁江区石岭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区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精神,石岭镇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到户资金类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考评量化指标,石岭镇人民政府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达到预期效果,自查得分100分。

二、绩效评价自查情况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障到位情况

2020年石岭镇用于到户资金类的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18.94万元,资金为资雁财发〔2020134315号文件118.94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118.94万元,资金执行到位率100%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石岭镇制定了《石岭镇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制度》,在镇政府宣传栏或村级政务公开栏,对所在镇村实施的项目资金全部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使用三改两建资金118.94万元补助233户贫困户完成三改两建。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到户资金类项目,已全部按照设计要求交付贫困户,并通过了村、镇区三级验收,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申报目标,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户的生活质量,使石岭镇223户贫困户2020年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查阅相关协议材料、财务报表,实地考察研究产业项目发展情况等方式,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展开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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