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石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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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产业 发展类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2   录入:雁江区石岭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区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精神,石岭镇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产业发展类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考评量化指标,石岭镇人民政府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达到预期效果,自查得分100分。

二、绩效评价自查情况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障到位情况

2020年石岭镇用于产业发展类的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36.2万元,资金分别为资雁财发〔2020132号文件86.2万元,资雁财发〔2020315号文件50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136.2万元,资金执行到位率100%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石岭镇制定了《石岭镇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制度》,在镇政府宣传栏或村级政务公开栏,对所在镇村实施的项目资金全部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入股资阳市蜀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0万元

2二龙村集体经济产业管护120亩项目,总投资15万元

3红雀村集体经济产业管护260亩项目,总投资15万元

4石河村集体经济产业管护230亩项目,总投资20万元。

52020使用到户产业发展资金36.2万元发放小家禽等养殖类物资给724个贫困人口,平均每人获得500元养殖类物资。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产业发展类项目,已全部按照设计要求完工,并通过了村、镇区三级验收,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申报目标,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户的生活质量,使石岭镇贫困人口3438人在2020年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用查阅相关协议材料、财务报表,实地考察研究产业项目发展情况等方式,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展开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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