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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隍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2-01   录入: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伍隍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卫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雁江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卫计领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伍隍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伍隍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卫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雁江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卫计领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优势,加强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提升公民健康素质,全面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7类基本公共服务,将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属地管理,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疾病应急救助范围,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所占的比例。2020年基本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完善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制。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总体要求,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获得情况。
   
(二)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服务优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将流动人口作为服务对象,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基层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网格化服务管理、农民工综合服务、民政服务平台,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改进服务方式方法,热情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从保障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流动人口最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入手,逐步为流动人口提供内容更为全面、质量不断提升、效果更加明显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对漏种儿童及时补种。根据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防控需要,开展相关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
   
(四)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积极落实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
   
(五)加强流动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为流动孕产妇、0-6岁儿童建立统一的健康管理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完善新生儿家庭访视、0-6岁流动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定期健康检查等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六)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为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流动人口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应当及时更新。
   
(七)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继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及健康指导服务。
   
(八)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每年定期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
   
(九)强化老年健康、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流动老人、流动慢性病患者、流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老人、流动人口中高血压、2型糖尿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属地管理,定期随访,提供治疗及康复指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留守老人关怀关爱机制,加强留守老人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职责分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镇卫计办、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负责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负责加强对流动人口相关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向流动人口提供疾病预防宣传、健康教育服务,确保流动人口子女中适龄儿童享受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
    镇综治办负责推动将流动人口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网格员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网格员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镇民政办负责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并协助发放宣传资料和收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
镇财政所负责流动人口相关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相关经费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作。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合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二)整合信息资源。依托基层各类服务管理平台,整合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三)创新服务模式。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社会协同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基本形成高效配置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服务体系和供给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
   
(四)完善考评机制。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列入我镇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建立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考核评估机制,并纳入计生年度目标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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