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伍隍镇全面推行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15   录入: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伍隍镇全面推行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直)级各部门、各村(居)民委员会:
    按照省、市、区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要求,为增强公众对湖泊、水库、塘坝、渠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现将《伍隍镇全面推行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伍隍镇全面推行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8〕214号)要求,为增强公众对湖泊、水库、塘坝、渠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宣传全面推行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镇复杂水利问题、维护水系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宣传全面推行湖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全面落实主体功能规划约束和验收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坚持预防为先、保护为主、依法管护,全面推行湖长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二)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宣传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推行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宣传我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原则,把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宣传我镇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将辖区内湖泊、水库、渠道、塘坝纳入湖长制管护的制度保障,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湖长制管理体系。
   
(三)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进展成效。宣传我镇出台的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制定一湖(库、渠)一策管理的方案措施和长效机制;宣传我镇及各村实行湖长制后,在保护水资源、加强湖(库、渠)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宣传我镇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水资源保护意识,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巨大变化。
  
二、宣传安排
    (一)协调媒体宣传。
    1.协调镇广播电视站,全方位对全镇推行湖长制工作部署、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适时报道;聚焦重大举措、特色亮点工作,在重要时段推出专题报道;聚焦我镇在水域空间管控、湖泊岸线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制度保障。聚焦我镇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保护意识,讲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故事,推出一批有特色、接地气的叙事性报道。
    2.围绕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引导公众增强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切实以实际行动参与保护、爱护水环境。
   
(二)利用传统阵地和方式宣传。
    1.标语宣传,在场镇及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保护环境,热爱家乡的氛围。
    2.宣传栏宣传,要求各单位部门、各村居利用宣传栏大力宣传湖长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把绿色生态和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河流环境。
    3.会议宣传,利用院坝会、群众会及民情大走访等形式聚焦我镇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湖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三)运用新兴媒体宣传。
    利用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湖长制相关情况。各部门、各村居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Flash等方式,融入时尚元素,全景式生动呈现我镇全面推行湖长制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行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镇级各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统筹策划,营造氛围。各部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