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伍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录入:雁江区伍隍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7号)、《资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安委〔2022〕13号)、《雁江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资雁安委〔2022〕6号)的要求,特制定《伍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织密织牢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攻坚年和“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成果,继续深入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及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守住安全“红线”和“底线”,努力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重点内容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15条措施。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及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7号)要求,深入查找、全面整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条措施落地见效。检查的重点:一是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落实安办实体化运行的情况,工作中对责任不落实到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情况;二是安全生产“两个公示”(“安全责任体系图”公示、“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公示牌”公示)“三类整治”(事故多发领域专项整治、风险较高领域专项整治、阶段性重点专项整治)“五大机制”(领导包联指导机制、定期排查整治机制、适时会商调度机制、常态宣传预警机制、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六项措施”(检查执法、典型通报、约谈提醒、挂牌督办、巡查考核、责任追究)落地落实情况;三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等情况;四是“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五是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等情况,以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较大以上事故。
1.燃气安全方面。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我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非法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强化我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王超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经发办、社会事务管理办、派出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治理;重大危险源“消地联合”督导等方面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等监管手段,加大非法违法“小化工”查处力度。
    牵头领导:苏鹏侃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牵头,经发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以村(社区)、国省干道、农村道路为主战场,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公路治超站、农村警保合作站以及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充分发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的作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大吨小标”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年底前攻坚完成村道“十四五”任务的50%,补建完成“十三五”期间未按“三同时”要求落实的建设任务。加强公路桥梁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事故易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分级分类进行有效管控、从严处治。
    牵头领导:黄升辉  
    责任单位:经发办、派出所牵头,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4.工贸安全方面。加强轻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服务指导,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开展工贸行业重点企业25项重大安全隐患清零销号,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企业督促改造提升,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领导:黄升辉
    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5.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四超两改”、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氧化剂还原剂混存等行为。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重点检查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
    牵头领导:苏鹏侃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牵头,派出所、经发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6.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
    牵头领导:王超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7.消防安全方面。加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涉疫场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密防范突出致灾风险。动员村(社区)、基层网格等各类力量,联合派出所,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牵头领导:苏鹏侃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伍隍专职消防救援站牵头,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发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党政党建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8.危险废物安全方面。针对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托危废专项整治APP,强化跟踪调度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企业纳入抽查范围,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整治质量和工作成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
    牵头领导:苏鹏侃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牵头,派出所、经发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方面。加强民爆物品销售、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管控,针对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四超”“三违”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苏鹏侃  
    责任单位:派出所、经发办牵头,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0.校园和体育安全方面。建立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全面巩固校园安防“6个100%”建设成果,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开设《生命·生态·安全》课,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春季、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
    牵头领导:刘治彬  
    责任单位:伍隍教育管理组牵头,派出所、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1.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聚焦工贸、燃气行业和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公共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安全,以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为重点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以打击使用未检验及不合格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超期未检排查整治,以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和快开门压力容器联锁保护装置为重点开展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和变更使用登记,巩固提升“黑气瓶”专项整治,提高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覆盖率。
    牵头领导:刘治彬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牵头,经发办、社会事务管理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2.文化和旅游安全方面。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治理,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旅行社等,开展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室内文旅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等集中治理,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牵头领导:刘治彬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牵头,派出所、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党建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3.铁路沿线安全方面。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进一步落实“双段长”制,细化我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风险问题清单,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推进“平安道口”安全整治,落实移交后的公路跨铁路桥梁养护维修工作,组织开展好船舶碰撞铁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推动我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持续改善。
    牵头领导:刘治彬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牵头,经发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4.能源安全方面(不含煤炭)。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外部隐患集中治理,重点围绕管道周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堆放重物、种植深根植物等管道占压以及油气输送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行政许可等内容。持续抓好油气长输管道、骨干输配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在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环节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牵头领导:黄升辉
    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5.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方面。聚焦医疗机构消防控制室、手术室、实验室、制剂室、厨房、电动车停车场等重点部位以及门(急)诊区、住院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和疏导管控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老旧建筑物、老旧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以医疗危化品、放射源、危险废物存储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垮塌、爆炸、泄露等风险。
    牵头领导:刘治彬  
    责任单位:伍隍镇中心卫生院牵头,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6.民政领域安全方面。紧盯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六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消防、燃气、电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牵头领导:欧阳婉露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牵头,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发办、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7.监管场所安全方面。对监管场所、行政办公及周边等各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围绕生产现场、消防管理、化学品管控、用电管理、老基地安全管护、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重点检查所地联动机制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重置责任链条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监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牵头领导:刘治彬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8.林业领域安全方面。扎实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安全风险集中整治,重点加强营林生产、林木采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林业所属旅游景区景点等作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潜在安全风险。
    牵头领导:黄升辉
    责任单位:林业站牵头,经发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19.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储粮(物资)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以库存粮油和库存物资安全储存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粮油储藏各项技术规程。深入排查粮食熏蒸作业、粮油质量检验使用危化品过程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风险;针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区、粮油加工生产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开展消防、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防火、防爆、防毒、防塌、防坠落等重点整治。
    牵头领导:黄升辉  
    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派出所、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0.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商贸服务行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围绕加强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餐饮用燃气、建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商贸服务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牵头领导:黄升辉  
    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1.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船舶)方面。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源头监管、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情况,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和“清零”流程规范及任务完成,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落实以及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检查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使用渔业船舶行为,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牵头领导:黄升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2.其他领域安全方面。其他行业领域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坚决防范重大风险,实行隐患动态清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外部复杂环境冲击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针对气温逐步上升,局部地区雷雨、大风天气增多,以及进入汛期、高温期以后出现的新情况,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各村(社区)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其他行业要实行重点督查;镇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抽查,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发点球”方式,交办属地村(社区)或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照职能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四)坚持精准有效治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开展“护安2022”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严肃惩处;对“屡查屡犯”的,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导致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部门,要通报曝光,引发事故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同时,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责任单位:经发办、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市场监管所、社会事务管理办、综合执法办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4月中旬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中旬)。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和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将上级关于安全大检查有关部署和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或所属企事业单位,并通过利用短信、新媒体,邀请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4月下旬至7月15日)。针对“五一”和党的二十大、省十二次党代会、成都大运会等敏感时期,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一是企业实行自查(4月下旬至5月15日)。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是属地(行业部门)综合检查(5月16日至5月31日)。按照“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及各行业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开展安全大检查综合检查行动,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交叉检查(6月1日至6月15日)。大检查期间,镇安委会将抽调相关村(社区)、部门有关人员开展开展交叉检查活动,防止和避免选择性执法以及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认真做好迎接省、市、区督查检查的准备。
    四是综合督查(6月16日至7月15日)。镇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企业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的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地见效,认真做好迎接各级综合督查的准备。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综合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省、市、区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查缺补漏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由镇安委会综合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及企业开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任务措施
    (一)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和行业安全监管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性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确保在4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同时,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
    (二)条块结合全面检查。此次安全大检查实行“条块结合、全面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于4月下旬立即推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镇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立即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促所管行业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各村(社区)要从“块”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定期组织开展督导。镇安委会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安委会成员部门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开展“回头看”。镇级领导到联系村(社区)、部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督查检查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于4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落实考核问责,严肃责任追究。镇安办将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适时组织督导组进行专项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信息报送,准确反映成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信息;在2022年4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内容要精炼简洁,数据要真实准确。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